不讓“人間蒸發”的罪犯持續“蒸發”

不让“人间蒸发”的罪犯持续“蒸发”

不让“人间蒸发”的罪犯持续“蒸发”
不让“人间蒸发”的罪犯持续“蒸发”

經泰州市檢察機關持續三年多的監督,一名判處十年有期徒刑未執行刑罰的罪犯被抓獲。該案系省檢察院“集中清理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專項活動”掛牌督辦的重大案件。

不让“人间蒸发”的罪犯持续“蒸发”

王某某,原靖江市某娛樂城經營者,2013年3月28日因涉嫌組織賣淫罪被取保候審,2014年3月21日,被靖江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2014年4月2日,靖江市法院受理了王某某提出的因病暫予監外執行申請,並於4月22日組織對其體檢。因王某某長期注射白蛋白影響體檢結果,同年4月至9月上旬法院一共對他進行了三次體檢,一直未能作出是否暫予監外執行決定。同年9月17日,在通知王某某再次進行體檢時,王某某突然失聯,此後一直下落不明。靖江市法院於2014年9月23日對其作出逮捕決定,交該案的偵查機關上網追逃。

不让“人间蒸发”的罪犯持续“蒸发”

泰州市檢察院多次督促查詢罪犯王某某的上網追逃情況,併發函要求加強技術偵查以加大追逃力度。2016年8月,王某某被省檢察院確定為重點督辦罪犯。泰州市檢察院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牽頭召開公檢法司聯席會議,針對該案研究抓捕方案,明確落實任務到個人,積極排查王某某的行蹤。

不让“人间蒸发”的罪犯持续“蒸发”

2017年9月29日,泰州市檢察院再次向偵查機關建議,督促進一步落實抓捕措施,提出對罪犯的住所布控,對其近親屬嚴密排查,做好思想工作,爭取早日抓捕歸案。2018年5月12日,王某某在揚州落網。2018年5月22日,王某某被投送監獄服刑。

檢察作為

深耕法律監督主業,正視轉型新挑戰!本案中,泰州市檢察院持續監督三年多,牽頭召開公檢法司聯席會議,針對該案研究抓捕方案,明確落實任務到個人,積極排查王某某的行蹤。多次向發出檢察建議,督促進一步落實抓捕措施, 2018年5月12日,王某某在揚州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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