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分!梅豔芳95歲媽媽索要20萬補辦91歲大壽,拍賣女兒內衣褲斂財

當年梅豔芳在患病期間,自知時日無多,在她意志清晰之際,她立下了遺囑以及信託基金,將自己名下的兩處物業贈予好友劉培基,並預留140萬給4名外甥及侄女作教育經費之用。著名女星梅豔芳,相信很多人都非常熟悉他,當年的一首《女人花》家喻戶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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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豔芳離世前將自已所有遺產交予朋友保管,每月支付於梅母七萬港幣生活費,並配備司機與保姆,照顧梅母生活,囑咐朋友將生活費供應至母親離世,剩餘的遺產則全部捐獻與公益事業。這樣做還是無法滿足其母的私心,其不務正業的哥哥梅啟明,不僅奢侈浪費,出手闊綽,並且一次次的慫恿母親打官司爭奪全部遺產,覃美金一次次聽信兒子的話,一次次上訴,一次次的敗訴,還幾乎搭進了全部生活費用於支付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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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梅豔芳過世後,為了爭奪遺產,梅媽幾乎成了法院的常客。除了每個月固定的生活費,梅媽還獲得了梅豔芳生前所買的鉅額保單的首批賠償金。即使這樣,梅媽還是十分不滿,開啟了漫長的“維權”之路。昨天(15日)早上,她又雙叒叕去法院了,這一次,依舊是為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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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歲高齡的她近日再次出招!她親自到香港高等法院,要求從梅豔芳遺產中提取20多萬元,用來支付她補辦91歲大壽的費用!梅媽稱,女兒生前曾為她辦了61歲及71歲大壽,4年前她91歲時沒擺壽宴,現在希望能補回來,時間地點都已經定好——明年3月在灣仔一家酒店擺30多桌。不過由於梅媽沒有遞交相關文件,而且梅豔芳遺產受託方均反對其申請,所以法官決定押後案件,另外再排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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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媽當即表達了不滿,稱法官是故意刁難她,又說:“我怎麼跟酒店那邊交代?”梅媽又辯稱現在自己每個月領10萬元生活費“不算多”。前段時間梅母艱難度日,竟然設法拍賣女兒內衣內褲斂財,引起廣大網友憤怒,這種做法實在讓人寒心,太過分了梅豔芳六歲開始走向舞臺,成為家人斂財的工具,母親又重男輕女,哥哥又不務正業,這些她都選擇了忍讓 離世前又將家人安排妥當,可謂仁至義盡。對這件事你又是怎麼看的呢?歡迎評論留言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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