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艱難維權 重殘女重獲新生

五年艱難維權 重殘女重獲新生

韓世春律師與林惜華及其父親在法庭上

“如果不是北京義聯(全稱為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記者注)的幫助和國家有關工傷先行賠付政策的實施,我過不上現在的日子。”因工作外出遭遇車禍導致下肢癱瘓的福建漳州的林惜華這樣說。

2011年12月22日,在福建省漳州市奇新食品有限公司工作的林惜華與同事一起外出,乘坐公司派出的小車到漳浦辦理業務,路上,林惜華一行遭遇了車禍。車上三人,坐在副駕駛座的林惜華傷情最嚴重。被送到醫院時,醫生髮現她肝脾破裂,肺裡有積水,胸十二椎體滑脫,第一節腰椎骨折。

經過手術治療,從昏迷中甦醒的林惜華髮現,自己的下半身一點知覺都沒有了,怎麼拍打、怎麼掐都不痛。

得知自己要面臨截肢,後半生都要在輪椅上度過時,林惜華萬念俱灰,她呆呆地望著天花板:“我才25歲,以後的日子該怎麼過啊?”

林惜華的主治醫生告訴她,這輩子能夠重新站起來的機會微乎其微。林惜華還要接受復健治療,需要持續支付的醫療費用是個無底洞。

然而,林惜華遭受的打擊還不僅止於此,在林惜華生命垂危之時,公司為其支付了約15萬元的醫藥費後,就再也不管了。林惜華出事後,公司賠償的15萬元左右的醫藥費,是由“德盈貿易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唐某直接支付的。唐某直接向醫院繳費,但沒有留下任何支付憑證。

2012年春節後,唐某對林惜華一家的態度突然大變,以林惜華尚未與公司簽訂正式合同為由,拒絕承認林惜華是公司員工,也拒絕再支付任何治療費用。林惜華說,她每個月的工資都是由唐某以他個人的名義轉到她的銀行賬戶。但唐某對林惜華家人表示,這件事情他並不清楚,之後又表示這件事情他管不了。

面對此種情況,林惜華一家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律師說,綜合名片和發放工資的記錄,已經可以認定林惜華和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2012年4月27日,漳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關於林惜華的工傷認定決定書。該決定書表明:“經調查核實,員工林惜華系在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根據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認定林惜華的事故性質屬於工傷。”林惜華經過鑑定,認定為二級傷殘。

與此同時,2012年10月,漳州市薌城區勞動仲裁委員會作出一份仲裁裁定書,判定被申請人德盈貿易有限公司支付林惜華經濟補償金、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殘津貼、鑑定費、未籤合同雙倍工資等共計89萬多元。

躺在病床上的林惜華一家依稀看到一絲曙光。林惜華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那段時間,父母頭髮一下子全白了,面容也顯得蒼老了許多。然而,德盈貿易有限公司選擇了轉移財產,把公司賬戶做空,2013年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出具的執行裁定書上表明:“本院在執行過程中,暫查無可供執行財產。”並宣佈該案的本次執行程序終結。

一線曙光似乎徹底消失。

萬般無奈中,林惜華於2016年3月3日向漳州市薌城區社會保障管理局提出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申請書。2011年7月1日起實施的《社會保險法》中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現先行支付。”然而,薌城區社會保障管理局以不符合條件為由口頭告知不予受理,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書面決定,也未履行先行支付義務。

抱著最後一線希望,林惜華以薌城區社會保障管理局不作為為由提起行政訴訟,並向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申請法律援助,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決定受理該案並指派韓世春律師承辦。

2016年,韓世春律師來到福建漳州處理此案。庭審過程中,韓世春律師準備了充分的證據,並將此前代理的重慶市首例工傷先行支付訴訟案件的判決書提交給法庭和社保管理中心作為參考。在法院和律師的多方協調下,林惜華與社保管理中心達成了和解,社保管理中心承諾將林惜華納入工傷保險基金保障範圍,享受長期待遇。2016年11月17日,林惜華向龍海市人民法院申請撤訴,法院准予了該撤訴申請。

林惜華近日向北京義聯反饋,她已經被社保管理中心納入保障範圍,社保管理中心已經一次性補發此前的工傷待遇30餘萬元,今後將按月支付其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5000多元直至其喪失領取條件為止。

此案是北京義聯代理的又一例工傷先行支付成功的案件,使工傷職工的權益得到了保障。

目前,林惜華在縣城經營著一家小超市,她說:“我要努力生活,報答父母和那些曾經幫助過我的人。”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桂傑 原標題為:一次彌足珍貴的工傷“先行支付”

來源:中國青年報 ( 2017年10月12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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