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平米以下住房限制入學" 是真的嗎?你家的學區房白買了沒?

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孩子出生後很多家長就著手給孩子入手學區房。近日,深圳市螺嶺外國語實驗學校12月4日在其官網掛出的《關於學位申請的補充要求告示》(下稱《告示》)提及引起爭議,從2019年4月30日開始,申請該校學位的家庭,購買的住房面積按30平方米、50平方米劃分後,很多家長驚呼不公平,自己省吃儉用購買的學區房可能會白買了。另外學校對學區房的購買年限和居住年限做出了1年至6年的限制。對此你怎麼看?

此事經媒體報道後,引起輿論熱議。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5日深夜11時15分,深圳市螺嶺外國語實驗學校在其官網上宣佈,“根據羅湖區教育局的意見”,學校決定取消《告示》。當晚,上述在官網上掛了不到兩天的《告示》已被該校撤下。

公開資料顯示,深圳市螺嶺外國語實驗學校,原名螺嶺小學,是一所具有35年曆史的名優學校,現有3個校區,建築面積30366平方米,90個教學班,學生4960人,專任教師270人。

該校原在《告示》中稱,近年地段生源持續增加,學校學位已到極限。為了優先保障學校地段內實際購房居住的戶籍適齡兒童就近入學的權利,防止臨時擇校性申請,擠佔地段生學位,人為造成不公平和學位緊張局面,保證教育教學的正常開展,現參照兄弟省、市、區做法,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從2019年開始,要求如下:

(1)住房面積小於或等於30平方米的,需購房及實際居住滿6年以上,且在深圳市內沒有其他更大面積住宅類商品房。

(2)住房面積大於30平方米且小於或等於50平方米的,需購房及實際居住滿4年以上,且未被鎖定。

(3)住房面積大於50平方米的,需購房及實際居住滿一年以上,且未被鎖定。

(4)上述購房年限,均以當年4月30日為基點向前倒算。

《告示》表示,學校將通過社區網格系統記錄和家訪等形式對是否在申請學位的房產實際居住進行核實。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根據規定,深圳實行學區住房學制內鎖定的學校,小學六年、初中三年不可重複申請學位。如果申請人的住房已被鎖定(即以該住房申請入讀的學生仍然在讀),非深戶籍申請人不能再申請公辦學位,深圳戶籍申請人可申請備選分流學校。查閱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發佈的“2018年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指南”,其中對住房的要求為已辦理房改手續的住房、購買的保障性住房、特區原居民手續齊全的自有住房可視為住宅類商品房。申請學位的房產,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擁有51%的產權。

上述內容被報道後,迅速在網絡引起一片熱議,有網友將其解讀為“50平方米以下住房將被限制入學”。這樣的事件無獨有偶,在其他城市也曾經發生過這樣的事件。各位家長們,你們覺得這樣的規定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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