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我這個岳母,整天就是知道錢,我現在覺得我應該和老婆這門婚事好好考慮一下了,不是我不愛老婆了,而是準岳母提的條件和要求太高了,我覺得自己無能為力。我今年27歲,在一家煤礦廠裡上班,一個月工資將近一萬元,但是都是辛苦錢,我們家光買了一套房子已經花光了所有的積蓄了,本來想著準岳母能夠少要點彩禮,上次去準岳母家去提親,準岳母直接獅子大開口,問我要30萬彩禮,我頓時一聽愣住了。
這還沒有完,岳母還說彩禮給了以後,還要給她兒子,也就是未來小舅子買一套房,我真是無話可說,彩禮三十萬還要買一套房,現在房價這麼高,一套拆遷安置房最少也要40萬左右,加起來要70到80萬,我哪有錢呢?我就對準岳母說:“阿姨,您是不是這要求太過了,以後我們是一家人,您就是我媽啊,您不能這麼為難我這個女婿吧。”
可是準岳母卻對我笑著說:“我就是把你當女婿,當成半個兒子才給你壓力,沒有壓力你哪來能對我女兒好,能給我女兒幸福,再說現在娶老婆都這樣,我已經沒問你多要了,你自己回去考慮考慮,你要是真愛我們家朵朵,那就儘快準備吧,如果不愛,趁早離開我們家朵朵,這點困難都接受不了,你讓我怎麼相信你的誠意。”
我聽完準岳母的話更是無話可說,難道只有錢才能衡量愛情嗎?準岳母的要求真是太高了,我真是做不到,就算做到了,我媽也不會同意的,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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