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制度的重要性:
阿里巴巴:香港資本市場要求同股同權,因為合夥人制度受限,只能在美國上市。相比之下,萬通只是培養了一堆優秀的老闆,萬科則培養了一堆優秀的職業經理人。“企業不再需要職業經理人,而是事業合夥人。職業經理人可以共創、共享,但不能共擔。”
華為的全員持股,小米的三個土鱉和五個海龜,都充分驗證了,合夥人制度比商業模式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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