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在全区率先推出居住证“立等可取”业务

北海市在全区率先推出居住证“立等可取”业务

民警向申请人发放办好的居住证。

平安北海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陈家财)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将便民惠民举措落到实处。12月6日,广西公安机关首张立等可取的居住证在北海市公安局海东派去所成功发放。来自合浦县公馆镇的徐文斌从户籍民警手中接过办好的居住证后感慨地说,“从递交材料、审核材料再到取证,仅用了10分钟左右的时间。这速度让他感到意外和惊讶”。

据了解,北海是一个沿海开放城市,近年来,随着北海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外来人口流入北海进行投资创业。经公安机关统计,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户籍部门共受理发放居住证12701张。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上级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以优化审批服务为抓手,大力推进居住证申领工作“马上办”,自治区公安厅将北海市作为实现居住证“立等可取”的试点城市。

在此之前,申请人在北海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才能到辖区派出所申领居住证,从申请人提交材料、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局审核、市公安局抽检再到自治区公安厅制证,整个流程需要15个工作日。最为突出的是每年的6月份新生入学报名就读期间,一些外来的学生的家长因平时不注意居住证的申领,到报名读书时间后,才匆匆忙忙地到辖区派出所申领,很多人因为申领的时间较长而耽误报名入学。

现在经过优、化审批流程后,凡是在北海市居住登记已满6个月或能提交材料证明在辖区居住满6个月的流动人口均可当场申领居住证,无需再等待自治区公安厅制证。申请人在前台提交材料申领受理后,10钟左右即可办结,当场领取居住证。居住证立等可取服务的推出,既缩短了群众等待的时间,又减少了群众往返,真正实现了立等可取的便民惠民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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