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已被警方抓住,警察曝光其细节

香港, 1982年2月11日,警方在沙田城门河发现一个女性人头与一双女子手臂,其后证实是属于22岁的夜总会大班陈凤兰所有,一宗极度凶残的人体肢解案开始曝光。

凶手已被警方抓住,警察曝光其细节

6个月之后,警方接获旺角一间冲晒公司的职员报案,表示有人拿了一批人体性qi官的特写照片往冲印。警方事后拘捕前来取相的男子,同时在其贵州街寓所内搜获过千件证物,包括女性qi官的标本、部分残肢、手术器材、大批照片及录影带,以及一批受害人的私人物品。这名冷血凶徒正是27岁的雨夜杀手林过云!

凶手已被警方抓住,警察曝光其细节

事后,林过云在供词中表示他想这批女性QI官的照片成为历史图片,又想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他拍的照片。他曾经在月历上以简单的英文字于杀人的日期上做记录。他说:“我每逢做大事,都要记落o黎,呢个系我习惯!“

林过云原名林国裕,他在犯案前为一名夜班的士司机,因此多在雨夜犯案,林过云先后杀害四名夜归女性,将尸体带返家里强奸,改肢解做成标本,将性器官放入雪柜保存。精神科医生不单止为林过云做过多项心理测验、智商测验及记忆测验,更为他做脑电波图 ,看看是否他的生理病徵影响他的心理状况,但结果正常,犯罪只为满足他不正常的性要求。

而事实上,林过云的童年非常不快;他生长在一个复杂的家庭,父亲有三个太太;根据他生母所讲,林过云与他爸爸的关系童年时开始已经很差,他爸爸对子女的管教严厉,时常对林过云拳打脚踢。但不管什么原因,犯罪已然是事实,不过自从1966年11月16日后香港再没有执行过死刑,而林过云最后也只是判了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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