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娱乐行业负面现象将有大幅度修正,这样的措施你满意吗?

随着影视娱乐行业的不断发展,近几年出现了许许多多的负面现象。一些娱乐节目出现了影视明星过多、追星炒星、泛娱乐化、高价片酬、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等问题,不仅推高制作成本、破坏行业秩序生态,而且误导青少年盲目追星,一夜成名等错误价值观念。对此,广电总局就相关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

传播正能量,树立正确价值观

电视娱乐节目需营造健康的文化环境,坚持品味、格调与责任,抵制低俗、庸俗,传播正能量,始终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抵制追星炒星、泛娱乐化

拒绝以明星为卖点、博眼球,严格控制偶像养成类节目以及明星子女参与的综艺娱乐和真人秀节目。减少影视明星参与的娱乐真人秀、歌唱选拔等节目播出量,积极扩大新闻、经济、文化、科教、生活服务、动画和少儿、纪录片、对农等公益节目播出量,制作播出更多富有时代气息、格调积极健康、具有文化内涵的原创节目。

创新节目形式,控制嘉宾片酬

坚持以优质内容取胜,不断创新节目形式,摒弃浮华,注重节俭。对影视明星参与节目的片酬控制合理额度,倡导明星以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公益性节目,坚决纠正高价邀请明星、竞逐明星的不良现象。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19:30-22:30播出的综艺节目要提前向总局报备嘉宾姓名、片酬、成本占比等信息,每个节目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 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

加大电视剧网络剧治理力度

严格执行已出台的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成本配置比例行业自律规定,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如果出现全部演员总片酬超过制作总成本40%的情况,制作机构需向上级单位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无正当理由或隐瞒不报的,视情况依法采取暂停直至永久取消剧目播出、制作资质等处罚措施。

网上与网下同一标准尺度

广播与电视、上星频道与地面频道、网上与网下要统一管理标准。严格把控影视节目的内容、导向、人员、片酬等,存在问题的节目,网上网下均不得播出。需着重在理念、内容、题材、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的创新,努力做到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

拒绝收视率(点击率)造假行为

建立节目综合评价体系,正确开展节目综合评价,正确看待、合理运用收视率(点击率)数据,坚决反对唯收视率(点击率)倾向。严禁播出机构对制作机构提出收视率承诺要求,严禁签订收视对赌协议。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干扰、造假收视率(点击率)数据。对从事、参与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和人员坚决予以惩戒。对于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曝光,维护行业良好秩序。

附:

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发布2018年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扶持项目名单,六部爆款网剧和五部网络综艺节目入选。

影视娱乐行业负面现象将有大幅度修正,这样的措施你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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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发布《关于2018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引导项目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经过评审委员会在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审美导向和艺术水平等方面的审核把关,《大江大河》《人民的财产》等8部剧获重点扶持,《面向大海》《平凡的荣耀》《最美的青春》《风再起时》等26部剧获一般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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