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用看得见的努力消除背后的误解

1月11日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山城区法院执行干警通过8个小时的努力,为一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案件的申请人讨回三万余元赔偿款,消除了申请人以为执行干警拖延执行的误解,得到了申请人的赞扬。


执行干警用看得见的努力消除背后的误解


2017年,李某等人受雇在山城区石林镇给赵某干活,干活过程中因机械故障,造成李某被压在机器下边受伤。李某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赔偿损失,后经法院审理,判决赵某赔偿李某损失共计三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赵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均未发现赵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为此,执行干警曾将双方组织在一起调解,期望通过调解手段让赵某履行义务,但李某却以为执行干警的调解行为是在故意拖延执行,对此意见很大。

1月11日执行干警再次将双方组织在一起面对面协商。从早上九点到下午五点,执行干警将执行程序、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后果、无财产可供执行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消除了李某对执行干警拖延执行的误解,也打消了赵某以为无财产就可以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最终,赵某的亲属自愿代其履行,李某当天拿到了执行款项,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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