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藍田縣183輛重點管理機動車“逾期未檢驗”

公告!藍田縣183輛重點管理機動車“逾期未檢驗”

藍田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關於重點管理機動車逾期未檢驗的公告

截止2019年1月5日,下列重點管理機動車逾期未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並申請檢驗合格標誌,現予以公告。

請相關機動車所有人儘快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並申請檢驗合格標誌。

逾期未年檢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給道路交通造成極大安全隱患。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逾期未年檢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扣留機動車,同時可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200元的罰款,記3分。

特此公告

藍田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19年1月5日

公告!藍田縣183輛重點管理機動車“逾期未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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