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蓝田县183辆重点管理机动车“逾期未检验”

公告!蓝田县183辆重点管理机动车“逾期未检验”

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重点管理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公告

截止2019年1月5日,下列重点管理机动车逾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现予以公告。

请相关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逾期未年检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给道路交通造成极大安全隐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逾期未年检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机动车,同时可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200元的罚款,记3分。

特此公告

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1月5日

公告!蓝田县183辆重点管理机动车“逾期未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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