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政府到底怎麼安排的,有什麼關鍵性解讀

1 “以房養老”或解決養老金短缺

“以房養老”是國際上成熟、普遍養老方式之一,國內初起步

隨著“老齡化”加速到來,養老金“缺口”成為學界和公眾擔心的問題。“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國際上成熟、普遍的金融養老、以房養老方式之一,在國內卻初起步。對於老年人、對於保險公司都是利好消息,若試點成功,對於解決老年人的養老資金“短缺”問題,盤活已有房屋資源,擴大保險公司業務都有積極意義。

以房養老政府到底怎麼安排的,有什麼關鍵性解讀

2 醫療機構“入駐”養老機構

各地要促進醫療衛生資源進入養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

各地要促進醫療衛生資源進入養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衛生管理部門要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應當開設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復護理。按照國務院部署,我國探索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新模式,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建立社區醫院與老年人家庭醫療契約服務關係,開展上門診視、健康查體、保健諮詢等服務,加快推進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試點。

以房養老政府到底怎麼安排的,有什麼關鍵性解讀

3 新建社區須配建養老設施

按照人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標準配套建設

凡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小)區,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同步規劃、建設、驗收和交付使用;老城區和已建成的居住(小)區,要限期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開闢養老服務設施。

國務院要求,國土資源部等相關部門,出臺具體政策,將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各地各單位可將閒置的公益性用地調整為養老服務用地。

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政府開辦的養老機構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優先保障供應。同時,民政部將會同國土部等部門制定政策,嚴防以興辦養老機構之名,行經營房地產之實。

以房養老政府到底怎麼安排的,有什麼關鍵性解讀

作者解讀:政府政策性解決養老問題在於對於養老金出現短缺的一種新的解決辦法,使之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解決我過社會即將到來的養老問題新的解決辦法。但是現在社會是上有很多以房養老的保險出現,詐騙性,欺騙性的有很多也難怪有人批評:“推廣以房養老簡直是從一隻羊身上剝兩張皮”:老人掏出積蓄幫子女買車買房結婚,年紀更大、養老更難時,再被迫抵押住房為自己養老。

難怪現在這個政策說的好好的但是實施起來遇到的難度也是很大,制度是好的但是純靠抄襲國外的模式來忽悠國人,如果只靠幾年的試點,而無提前準備,大國的務實養老制度很難有所作為。

有錢“養老”,則敬老、愛老乃至孝順都容易做到;沒錢則萬事休矣——而有錢沒錢是家庭想解決就解決的麼。如果社會將養老問題推給現有大部分是獨生子女即將到來的80、90年代2+4+2的結構,未來要考2個年輕人養育2個小孩4個老人的時代,對夫妻雙方的壓力可想而知。若要做好面對老齡化社會的準備,社會各環節都要付出代價,避無可避,所以現下的年輕人很多都說壓力大。

而以房養老的推出只是多了一個相對好的政策,不過我國的政策性缺失和彌補靠的是國家拿出真金白銀來進行引導,而不是隻靠百姓拿著一輩子掙的積蓄來面對那遙不可及的政策。不能好心辦壞事,希望給相關部門關心下此類貼近民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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