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教師,我們該怎麼辦?

因學生遲到被罰幾分鐘,警察公器私用關押教師七小時,本以為誰對誰錯一目瞭然,竟有人這樣評價:師者失德,學生罰站讓家長痛。還有人提出要不要報警的問題。這真的讓我心痛之餘又很茫然。

作為教師,應該怎樣做才算不違法,我實在覺得國家應該出臺一部《教師行為守則》,就像《中小學生行為規範》一樣,為廣大教師劃一個範圍,讓廣大教師知道教師應該做什麼,教師一定不能什麼。這樣才不會像無頭蒼蠅一樣行動無措,胡闖亂撞,動輒得咎。

有一個流傳很廣段子:“課上,一孩舉手上廁所,教師批准,孩子在廁所摔傷,家長上告,教師受責;又一日,課上一孩子又舉手上廁所,有教訓的教師陪學生一起上廁所,不料沒有老師的教室,兩孩打架,學生家長告,教師又被責,又一日一孩課上又要上廁所,老師為吸取兩次教訓,全班一起上廁所,又被家長告,老師又背責,再一日又有學生課上上廁所,教師不準,孩子尿褲子,家長還是告,教師仍受責,請問為了保護教師自身,跪請磚家就此事給個建議!”

說實在的,這個段子絕非誇張,做了近三十年的一線教師,忽然不知道怎樣做才是合法,怎樣說才合情了。學生上課違犯紀律,你不制止,其他學生可以告你對班級不負責任,沒有師德,你制止,輕了,你不聽,重了,違紀學生可以告你傷害學生自尊,若是懲罰了有錯的學生,那就更不得了,有權的用權,有勢的用勢,無權無勢的用網絡,絕對可以讓你恨地無縫,難以存身。

就說問題裡反映的事情吧,女孩遲到,罰站了幾分鐘,這本是對學生的一個合理警示,可是竟被無良家長囚禁七個多小時,這還罷了,反正那一個無良家長也受到了懲罰。最可怕的是有些網民竟認為教師也是失德行為。竟然還上升到報警不報警的理論高度,這真的讓我心痛之餘,又無比清醒,我是應該好好深思一下這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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