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警訊」朋友圈內得消息 快捷拿證心歡喜 使用“假證”上了路 誰知罰款又拘留

「微警讯」朋友圈内得消息 快捷拿证心欢喜 使用“假证”上了路 谁知罚款又拘留

為貫徹落實省廳、市局“平安守護”專項行動精神,鄭州市交警四大隊持續加大路面上的警力配置,對轄區範圍內的道路進行嚴密巡查,對過往可疑車輛進行逐一排查,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24日上午11:55,一男子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被鄭州市交警四大隊五中隊民警查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目前該男子將面臨15日拘留並處2600元罰款。

「微警讯」朋友圈内得消息 快捷拿证心欢喜 使用“假证”上了路 谁知罚款又拘留

2018年12月24日11時55分許,鄭州市交警四大隊五中隊在鄭州市管城區中州大道主路由北向南行駛至鄭新快速路附近路查時攔停一輛號牌為魯DV9***違反鄭州市單雙號限行規定的白色起亞牌小型轎車,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在查獲中,民警發現該車駕駛員神色慌張,支支吾吾的出示了駕駛證和行駛證,民警當即察覺其使用的駕駛證字體和數字明顯異樣,疑似偽造駕駛證,經民警偵查比對後,初步斷定其使用的駕駛證是偽造證件。據朱某自述,目前使用的假證是他通過微信朋友圈發的辦理駕駛證信息聯繫網友,花800元辦的。本以為被交警查到能矇混過關,沒想到弄巧成拙被抓了現行。

朱某因涉嫌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闖禁行、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三項違法行為並罰,將面臨15日拘留並處26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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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公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證件是證明其身份的重要證件,是社會公共信用的象徵。想利用假證矇混過關,一旦被查獲,後果很嚴重。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自2015年11月起,偽造、變造、買賣駕駛證和情節嚴重的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駕駛證的行為應被追究刑責,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此外也請每個司機都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謹慎駕車,不要害己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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