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法正式通過:稅率10% 明年7月起實施


車輛購置稅法正式通過:稅率10% 明年7月起實施


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法案規定,我國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百分之十,該法將於2019年7月1日起實施。與此同時,已經實行了約18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將廢止。

其中5類車輛可免徵車輛購置稅,包括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的車輛;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以及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等,其中後兩類車輛為法律新明確的免稅車輛類型。

財政部部長劉昆表示,“車輛購置稅對組織財政收入、促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引導汽車產業健康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據瞭解,我國自2001年1月1日起,對購置汽車、摩托車等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收車輛購置稅,稅率為10%。2001年至2017年,全國累計徵收車輛購置稅26214億元,年均增長17%,其中2017年徵收車輛購置稅3281億元。

2009年1月,我國首次推出1.6L及以下排量車型購置稅減半政策,2009年中國車市銷量同比大漲46.15%,但該優惠政策從2011年開始予以取消。2015年10月底,1.6升以下排量乘用車購置稅減半政策出爐,同年車市同比增幅達到14.93%。2017年開始,我國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逐步取消,即從5%加到7.5%,2018年1月開始再由7.5%加回至原10%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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