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興:“村官代辦”讓群眾辦事更方便

寶興:“村官代辦”讓群眾辦事更方便

村官入戶為村民收取代辦資料

“前幾天,我的一頭豬死了,天氣又熱,保險理賠的流程我又不知道,真是急人,全靠張文書幫助我,真是感謝她啊!”18日上午,雅安市寶興縣大溪鄉羅家坎三組53歲的村民楊紹林一見到記者,立即誇起了剛剛幫他辦好生豬死亡保險理賠流程的社區文書張莉。

原來,7月14日,楊紹林家的一頭生豬因病死亡了,雖然為生豬購買了相關保險,但是一直在家務農的楊紹林根本不知道該找哪家保險公司,對於理賠流程他更是一竅不通。情急之下,他想到了鄉里推行的“村官代辦”制度,抱著試試看的態度給張莉打了個電話。沒想到,張莉接到電話後,立即聯繫了楊紹林投保的保險公司,並按照理賠流程進行了申報。“我現在就是等著理賠流程走完,保險公司會把賠付款700塊錢打到我的戶頭上。”而此時距離楊紹林給張莉打電話,才過去4天時間。

幹部為群眾跑腿辦事,這在大溪鄉並不是新鮮事。2015年,寶興縣針對群眾辦事各類卡證多、程序多、資料多、證明多、跑路多、花費多等現實問題,在該縣大溪鄉創新試點“群眾張嘴、幹部跑腿”村官代辦機制,按照“村官代辦三十條”辦事流程圖,即時受理群眾事項,實現群眾辦事少跑路甚至零跑路,切實解決群眾辦事難、效率低、成本高的問題。

“村官代辦”制度的主體是村官代辦員,大溪鄉所有鄉、村、組“三類”幹部及脫貧攻堅幫扶責任人員全部明確作為村官代辦員,履行為群眾“代辦業務”職責。在“村官代辦”制度中,梳理制定並出臺《大溪鄉村官代辦三十條》,將代辦事項具體細化為8大類30項。包括民政和社會保障類、計生服務類、村民建房、商品林採伐申請類、矛盾糾紛類、兵役登記類以及靈活就業類、社會保障參保類和服務村民其它事項。

“村官代辦制”極大方便了群眾,黨員幹部幫助解決合理困難,群眾心氣順了、感恩意識強了,發展幹勁更足,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在該鄉逐步建立。

大溪鄉黨委書記陳強說:“村民自治按照新村管理條例開展,德治有村規民約作保障,全鄉漸漸形成了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的環境,現在村裡的大事小事,都是黨員先幹起來,群眾跟著上。”

據瞭解,2017年至今,大溪鄉村官代辦服務事項共計1200餘件,其中本級代辦850餘件,委託上級代辦350餘件,大大減少了群眾辦事時間和成本,僅路費一項就為村民節約成本2.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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