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顺治年间“淄川杀贾案”全解

顺治十五年(1658),山东淄川西面有个名叫西崖的村庄。村里有位贾姓男子,傍晚不幸被人杀死在村外的道路上,更悲惨的是,第二天清晨,该男子的妻子又被发现在自己家中上吊自杀身亡。

一夜之间,西崖村丧失两条人命。由于案情重大,在接到报案后,当地费县令亲临现场勘察。很快,便从勘察结果中得出自己的结论——他认为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抢劫杀人案,很有可能是一起蓄意谋杀案,或是仇杀,或是情杀。得出这个结论,是因为费县令发现死者贾某随身携带的钱财,依旧完好地放在他的包裹中,根本就没有人翻动过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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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费县令将周围几个村子负责维护治安的地保给叫到县衙,准备了解一下当地近来的治安情况,但经过一番细致的询问,并未得出有价值的线索。此后半年,费县令耗费不少心思,多方留意,却没有任何突破,为此,死者的弟弟还曾大闹公堂。

岂料不久后的一次意外事件,让案件发生转机,使这桩无头公案露出一丝端倪。一天,县衙差役抓来几个经常偷税漏税的奸猾之人,三人中有一位名叫周成的人,因害怕坐牢,便声称自己已把钱财给准备好,并当即就从腰间解下一个钱袋交上。

清顺治年间“淄川杀贾案”全解

当费县令看到钱袋第一眼时,便发觉与之前被杀死在西崖村外的贾某的钱袋,一摸一样,两个钱袋均是手工缝制,市面上绝无售卖。所以,这个周成有极大的作案嫌疑。经过一番严密审问和小刑伺候,周成招架不住,便把所有事情如实招供出来。

原来,贾妻王氏是个非常喜欢招摇显摆的女人,每次回娘家之时,总会好生打扮一番。由于贾家并不算太富裕,买不起上好的金钗银钗,所以王氏每回娘家,都会让丈夫贾某找旁人去借。可贾某又是一个非常要面子的男人,怎么着也不肯去借。于是虚荣心极强的王氏便自己去借,同时为了对丈夫隐瞒,每次都是独自偷偷去、偷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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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从娘家回来的路上,为怕歹人出现,王氏便把金钗、银钗等一应金银首饰收置于钱袋,后放到衣袖里。然而抵家要取时,钱袋竟然不见!就在王氏为丢失钱袋极其懊恼后悔时,钱袋却被另外一人捡到,正是周成。说来也巧,周成恰恰又认识这个钱袋,知道这是贾某之妻王氏遗失。周成早目睹过王氏风姿,然一直不敢有非分之想。彼时他认为情况不同,若将这个装满昂贵的金银首饰的钱袋还给王氏,王氏怎么也得感谢自己一把。

在打定主意后,他便特意找一个贾某不在家的晚上,翻墙进入贾家。此时又是无比炎热的夏季,王氏竟然一个人开着窗户睡觉。由于他动作声音过大,很快就将熟睡中的王氏给惊醒。王氏受辱后,便劝周成今后不要来,因为丈夫贾某非常厉害,一旦让他知道,自己两人肯定会活不成。(后勿来,吾家男子恶,恐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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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闻言非常气愤,怒道:“就凭捡来的金银首饰,若要去花街柳巷,四五次也是绰绰有余的。”(我挟勾栏数宿之资,宁一度可偿耶?)而王氏却打算一夜就此了事,推脱说并非不喜欢和他一起,名不正言不顺,自己丈夫贾某有病在身,估计也活不了几年。如果周成果真对自己有心,那就再等几年,等丈夫贾某死后再改嫁给他。

这原本只是王氏的权宜之计,不想周成却当成了真。几天后的一个傍晚,贾某便被周成刺杀于村外。当夜周成来到贾家,把自己杀贾某之事告诉王氏,要求王氏请如所约,嫁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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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闻丈夫贾某的死讯后,王氏当场嚎哭。周成因害怕惊动邻居,故而在恐慌中逃离此地。天明后,人们就在贾某的内室中发现了已经没有气息的王氏。

周成以杀人抵罪,案情真相大白,费县令仅凭钱袋这样一个细微环节,便破得杀人大案,一时间赢得百姓们的一片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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