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規定》出臺

日前,經中共贛州市委、贛州市政府同意,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贛州市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規定》進一步釐清了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的關係,明確了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工作職責,細化了黨委有關部門、群團組織、市直有關單位、駐市單位等63個部門單位的職責,確保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實現時間、空間上的無縫隙、全覆蓋,防止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出現脫節,積極探索“行業主抓,齊抓共管”的監管路徑,推動部門牽頭會商解決安全生產問題機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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