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交警出新招“誠”邀請駕駛人“欣賞”遠光燈

近日,據水富市民反映:在北大門大道、向家壩大道、水富隧道夜間駕駛機動車經常遇見對向行車的駕駛人不變遠光燈,對面的遠光燈照射過來會讓人瞬間“失明”,影響行車安全,增加了道路行車安全隱患。水富市交警大隊領導接到市民反映後,高度重視,就這一問題做出安排指示,要求開展一次違規使用遠光燈專項整治行動。

水富交警出新招“誠”邀請駕駛人“欣賞”遠光燈

12月24日晚上,水富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北大門大道開展“百日安全”統一行動,專項整治違規使用遠光燈等違法行為。對於使用遠光燈的駕駛人,執勤交警要求他們走到車前來現場體驗遠光燈所造成的危害,讓駕駛人切身體會自己的違法行為對他人所帶來的安全隱患。

水富交警出新招“誠”邀請駕駛人“欣賞”遠光燈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執勤民警用一輛警車開著遠光燈,前方放了一把凳子,作為不按規定使用燈光體驗區,讓違規使用遠光燈的駕駛人“欣賞”遠光燈照射30秒,切身感受遠光燈的危害。

水富交警出新招“誠”邀請駕駛人“欣賞”遠光燈

行動開始以後,短短30分鐘就先後有15人被查。轎車駕駛人王先生體驗時,才看了10 秒就受不了,說道:“眼睛冒金星一樣, 一直眩暈,自己以後也儘量不開遠光燈了。”另一名貨車駕駛人李先生說:“自己平時也討厭別人開遠光燈,今天是剛從山上下來,忘了切換回近光燈了。” 而有些司機也辯稱:“不知道這條路不能開遠光燈。”

水富交警出新招“誠”邀請駕駛人“欣賞”遠光燈

此次專項行動共持續兩小時,共查獲32起違規使用遠光燈行為。執勤民警對使用遠光燈駕駛人進行了安全普法教育宣傳,在宣傳教育的同時也讓使用遠光燈的駕駛人換位體驗,切身體會遠光燈給對向行駛車輛駕駛人帶來的安全隱患,進一步提升駕駛人的行車安全意識,做到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水富交警出新招“誠”邀請駕駛人“欣賞”遠光燈

交警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在以下六種情況下,不能使用遠光燈: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時,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內不能使用遠光燈;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窄橋、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能使用遠光燈;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時不能使用遠光燈;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等低能見度的情況下行駛時,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能使用遠光燈;夜間超車時,應遠近光燈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車輛;在照明較好的城區道路不宜使用遠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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