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事”之痛—白居易篇

白居易(公元772-846年),字乐天,晚年因长居洛阳香山,故称“香山居士”,出生于小资之家,祖父白湟、父亲白季庚曾为当朝县令。其诗文通俗易懂、形像鲜明、且寓意优美深刻,有“诗魔”和“诗王”之称。

“房事”之痛—白居易篇

“房事”之痛—白居易篇

公元800年,29岁的白居易进士及第,803年32岁时终于有了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在秘书省做校书郎,类似于现在国家出版社的一个高级编审,每月能领到1.6万钱(相当于现在的8000元),但京都长安的房价并不便宜,居易这位小青年同志积蓄无多,初入单位的薪水根本不能买房。买不起房子先租着,于是在长安城东边很偏僻地段的常乐里,租了一个小亭子(相当于现在合租的一个隔断小间)。

公元806年,35岁的白居易校书郎任期已满,无收入来源的他退掉了在常乐里租的亭子,与元稹同事兼好友在永崇里合租一房,同时准备参加公务员晋级考试,考试通过后被派住陕西盩至县当县尉。

公元807年,36岁的白居易从盩至再度调回长安,任进士考官、集贤校理。808年做了左拾遗,兼翰林学士。此时他的月薪是2.5万钱,比之前的薪水多了近半,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当时白居易婚后马上就有了女儿,一家三口,还有仆人,生活还是拮据,不得已,继续在长安的新昌里租房。

公元821年,40岁的白居易官至五品,任曹参军时(类似现在的财政局局长),月薪4.5万钱,另有200石禄米,生活开始明显改观,于是在靠近长安南城的昭国里租了一所大房子。

“房事”之痛—白居易篇

“房事”之痛—白居易篇

公元824年,53岁的白居易终于在洛阳的履道里买下了属于自己的房子,虽然上班得赶往京城,但好歹有了自己的窝!

从32岁参加工作,到53岁买房,白居易也做了整整二十年的房奴!老白也不禁唏嘘:

《卜居》

游宦京都二十春,贫中无处可安贫。

长羡蜗牛犹有舍,不如硕鼠解藏身。

且求容立锥头地,免似漂流木偶人。

但道吾庐心便足,敢辞湫隘与嚣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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