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深入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为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法律监督工作要求,保障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在安龙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义龙新区司法局局领导的支持下,于2018年11月20日至21日对木咱、新桥、德卧及龙广四个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档案进行详细检查,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及整改要求。


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深入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许正林针对此次检查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完善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资料。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该社区服刑人员严格监督管理,严防脱管、漏管情况发生;严格请销假制度及警告处分制度,请假审批单需附本人请假申请书,乡镇司法所无权给予社区服刑人员警告处分,需报司法局审批、决定。并按照省司法厅下发《关于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装订社区服刑人员档案。二是合理安排社区服刑人员“两个八小时”。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学法八小时要合理安排,可以是个人自学、组织集体学习等方式开展,以便及时了解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动态;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时工作人员应在现场留痕,作为印证资料。三是工作人员专业化。脱贫攻坚任务虽繁重,但各司法所人员对于社区矫正工作不能放松。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当“吃透”《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法律规定等履行职责。四是贯彻落实好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贵州省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及《贵州省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通过此次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开展,得到县司法局及义龙新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配合。既及时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动态,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对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的相关方面进行检察监督,保证社区矫正参与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从而实现了社区矫正的顺利开展。

通讯员:许正林、刘廷婷

单位:安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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