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雲夢睡虎地4號墓出土秦國士兵兩封家書,蘊含豐富的歷史信息

1975年,湖北雲夢縣睡虎地4號墓出土了秦軍士兵的兩封家書(木牘)。

湖北雲夢睡虎地4號墓出土秦國士兵兩封家書,蘊含豐富的歷史信息

其一:(二弟黑夫和三弟驚寫給大哥衷:11號牘。木質。長23.4釐米、寬3.7釐米、厚0.25釐米。正面5行,249字;背面6行,殘存110字。)

二月辛巳,黑夫、驚敢再拜問中:母毋恙也?黑夫、驚毋恙也。前日黑夫與驚別,今復會矣。黑夫寄益就書曰:遺黑夫錢,母操夏衣來。今書節(即)到,母視安陸絲布賤,可以為襌裙襦者,母必為之,令與錢偕來。其絲布貴,徒〔以〕錢來,黑夫自以布此。黑夫等直佐淮陽,攻反城久,傷未可智(知)也,願母遺黑夫用勿少。書到皆為報,報必言相家爵來未來,告黑夫其未來狀。聞王得苟得(以上正面)

毋恙也?辭相家爵不也?書衣之南軍毋……不也?為黑夫、驚多問姑姊、康樂孝須(嬃)故尤長姑外內……為黑夫、驚多問東室季須(嬃)苟得毋恙也?為黑夫、驚多問嬰記事可(何)如?定不定?為黑夫、驚多問夕陽呂嬰、匾裡閻諍丈人得毋恙……矣。驚多問新負(婦)、妴(婉)得毋恙也?新負勉力視瞻丈人,毋與……勉力也。(以上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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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驚寫給衷:6號牘。木質,已殘。殘長16釐米、寬2.8釐米、厚0.3釐米。正面殘存5行,87字,背面殘存5行,81字。)

驚敢大心問衷,母得毋恙也?家室外內同……以衷,母力毋恙也?與從軍,與黑夫居,皆毋恙也。……錢衣,願母幸遣錢五、六百,布謹善者毋下二丈五尺。……用垣柏錢矣,室弗遺,即死矣。急急急。驚多問新負、妴皆得毋恙也?新負勉力視瞻兩老……(以上正面)

驚遠家故,衷教詔妴,令毋敢遠就若取新(薪),衷令……聞新地城多空不實者,且令故民有為不如令者實……為驚祠祀,若大發(廢)毀,以驚居反城中故。 驚敢大心問姑秭(姐),姑秭(姐)子彥得毋恙……?新地入盜,衷唯毋方行新地,急急急。

湖北雲夢睡虎地4號墓出土秦國士兵兩封家書,蘊含豐富的歷史信息

木牘之秦字多難以辨識,加之字跡漫漶,且有殘破,經專家整理成上述木牘之內容。根據11號木牘和6號木牘的內容可確知或推知以下秦國曆史信息:

一、秦國士兵需自備衣服和費用。木牘記載從軍的黑夫和驚向家裡要衣服、布和錢,反映了秦國士兵需自備衣服和費用,這與現在從軍,國家包辦衣食住行截然不同。從軍作戰,不僅艱苦,而且時刻都有生命危險,秦國為何還要讓士兵自備衣服和費用?士兵的作戰激情從何而來?

這要從秦國實行軍功爵制說起。商鞅由魏入秦先後於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進行的兩次變法都有針對軍隊的改革,最重要的是:“獎勵軍功,禁止私鬥,頒佈按軍功賞賜的二十等級制度。”商鞅建立的軍功授爵制度規定,凡行伍中人,不論出身門第,一律按照其所立軍功的大小予以賞賜。即便是秦國的宗室也是這樣,宗室未立軍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擁有爵位。

秦國的士兵只要斬獲敵人“甲士”一個首級,就可以獲得一級爵位(公士) 、田宅一處和僕人數個。斬殺的首級越多,獲得的爵位就越高,賞賜就越重。證據是敵人的首級。如果一個士兵在戰場上斬獲兩個敵人“甲士”首級,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釋放。若他的妻子是奴隸,也可以轉為平民。 如果軍功傑出,歲俸不低於450石粟米,並可衣食600戶的租稅,也可養士(自己的家臣與武士)。二十級爵位(徹侯)歲俸1000石粟米,約合現在的30750公斤,對應大將軍之職。打一次勝仗,小官升一級,大官升三級。 在軍中,爵位高低不同,每頓吃的飯菜甚至都不一樣。獲三級爵位的有精米一斗、醬半升,菜羹一盤。兩級爵位的只能吃粗米,沒有爵位的普通士兵僅能填飽肚子。秦漢時人們一天吃兩頓飯,也正難為無爵的精壯士兵了。

當官為吏必須有爵,無爵者不能當官。有爵者犯罪,可減輕處罰,既可“降爵贖罪”也可“以爵抵罪”。有爵者56歲即可免役,無爵者到60歲方可免役。有爵者,用爵位贖免身為奴婢的親人。與無爵者相比,一級爵位甚至抵得上無爵者年的戍邊期和若干千錢。爵至不更(第四級爵)以上者,免除更役。

軍功爵具有巨大的誘惑力,獲取軍功是平民躍升為貴族的唯一手段。給爾一個徹底改變命運的機會,與免除自備軍餉相比,有霄壤之別。孫子說:凡興兵十萬,征戰千里,百姓的耗費,國家的開支,每天都要花費千金。在戰爭中,糧食是集中供應的,儘管有些是從敵對國家就地獲取的,但國家耗費還是海量的,而軍人自備衣服和費用,無疑會極大地減輕國家負擔,有利於軍隊的長期作戰。

同樣,對軍人的懲罰也是嚴酷的。軍有千人以上,“有戰而北,守而降,離地逃”者,處如下刑罰:“身戮家殘,男女公於官”。“什伍連坐”規定:一伍中有一人逃跑,其餘四人就要受罰,如果能戴罪立功斬敵首級一顆,則可免除刑罰。“百將”、“屯長”率領自己的兵卒在作戰時若得不到敵人首級,“百將”或“屯長”是要被殺頭的,如果“百將”和他麾下的一百名兵卒或“屯長”和他麾下的五十名兵卒能得到朝廷規定的敵人首級數目,“百將”或“屯長”可以升爵一級。

被稱為世界第八大奇蹟的秦兵馬俑,規模宏大,栩栩如生,有兩個令人費解的現象:其一,秦國的士兵沒有一個人戴頭盔,一些士兵戴的是麻布做成的小圓帽,更多的士兵則把長髮盤在頭上,挽成一個個髮髻;而中級軍吏頭戴雙板長冠,高級軍吏頭戴雙尾鶡冠,也沒有戴頭盔的。其二,秦國的士兵們肚腹微凸,現代人稱作“啤酒肚”“將軍肚”。

在戰場上生死拼殺的士兵,怎麼可以不戴頭盔這種個體防護器具呢?這毫無疑問會增大士兵傷亡的機會和比例。是秦國窮嗎?秦國自商鞅變法起,國力日益強盛,士兵不戴頭盔顯然與窮無關。事實上,秦國結合玉器加工工藝製作的石質頭盔和鎧甲,設計理念先進,不僅注重外觀美,而且更注重實戰需要。以盔甲裝備的軍隊的數量也龐大,號稱“帶甲十萬”,軍官穿魚鱗甲,士兵穿石質甲冑,就連戰馬也配石鎧甲。韓非子披露:秦人聽說要打仗,就頓足赤膊、急不可待,興奮得嗷嗷叫,根本就無所謂生死。司馬遷在《史記》中也同樣記載:戰場上的秦軍竟然袒胸赤膊,索性連僅有的鎧甲也脫掉了。原來,秦國士兵打仗不戴頭盔,是渴望多殺敵、不怕戰死的表現。既然渴望多殺敵而不吝惜生命,那就不必頭戴妨礙殺敵效果的頭盔。秦國士兵打仗不戴頭盔,甚至脫去鎧甲,顯示了其勇武和自信,無疑會從氣勢上壓倒敵人。

作為能征善戰的士兵,怎麼會出現肚腹微凸的富態?一般來講,作為士兵在高強度的軍事訓練和頻繁的戰場廝殺環境中,是不容易形成如此體形的。事實上,秦國士兵訓練有素,戰場上的廝殺也是家常便飯,問題還是出在他們大碗喝酒大塊吃肉上。秦國士兵在兩軍開戰之前,一般都要喝酒,因為酒壯英雄膽嘛。酒至微醺,豪氣膽量陡然升起,打起仗來就不懼生死。難怪古書會這樣寫道:微醺的秦國士兵科頭跣足,袒胸露背,英勇無比,左手提著兵器,右胳膊下夾著俘虜,瘋狂地追殺自己的對手。六國的軍隊和秦軍相比,就像嬰兒碰到了大力士,怯夫碰到了猛士,雙方之戰猶如千鈞之力擊於鳥卵之上……只要遇見了這樣的虎狼之卒,那麼,任何一支軍隊都無法倖存。

秦國軍隊的勇敢既是軍功授爵制度催生的,也是嚴刑峻法逼迫出來的。問題是,這樣的“勇敢”不僅對敵人殘忍,對自己人也毫不留情。據考古發現,秦獄吏“喜”用竹簡記載了秦軍攻打刑丘時發生在部隊中的兩起案件。在攻打邢丘的戰鬥中,士兵甲斬首了敵人一個首級。士兵乙企圖殺死士兵甲,據首級為己有,卻被第三個士兵發現,圖謀不軌的士兵乙當場被捉拿歸案。另外幾枚竹簡上說:兩個士兵為了爭搶一個首級而大動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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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秦之社會依然奉孝道重親情。木牘透出濃濃親情,黑夫和驚對親人的思念與惦記溢於言表,並非後世史書所言,“ 秦與戎狄同俗,有虎狼之心,貪戾好利而無信,不識禮義德行。苟有利焉,不顧親戚兄弟,若禽獸耳”。社會風氣敗壞到了“借父耰鋤,慮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誶語”的地步。

其實,秦代很重視社會風氣的淳化。比如對待孝,秦律及司法解釋道:老人控告兒女不孝,要求判以死刑,應否經過三次原宥(諒解,寬大處理)的手續,不應原宥,要立即拘捕,勿令逃走。(原文:免老告人以為不孝,謁殺,當三環之不?不當環,亟執勿失。)毆打祖父母,應黥為城旦舂。(在臉上刺字,男的罰修築城牆,女的罰為公家舂米,相當於勞動改造”)如毆打曾祖父母,應如何論處?與毆打祖父母同樣論處。(原文:「毆大父母,黥為城旦舂。」今毆高大父母,可[何]論?比大父母。) 

在會稽石刻中,秦始皇針對當地經濟、文化和風俗較為落後,男女關係較亂情況,特別指出:“飾省宣義,有子而嫁,倍死不貞。防隔內外,禁止淫泆,男女絜誠。夫為寄豭,殺之無罪,男秉義程。妻為逃嫁,子不得母,鹹化廉清。”可見,秦始皇也十分注意改變落後的風俗習慣,併力圖用嚴厲的制裁匡正風氣、改變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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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牘透露了秦國滅楚戰爭的概貌。11號木牘記“直佐淮陽,攻反城”;6號木牘記“以驚反城故”,所記者為秦王政二十三年秦滅楚的戰爭。根據田餘慶先生的研究和李開元先生的補證,秦王二十二年,正當李信和蒙武所統率的秦軍在郢陳的南部和東南部大敗楚軍,準備乘勝進攻楚國首都壽春,一舉攻滅楚國的時候,身在郢陳的昌平君起兵反秦,攻佔了郢陳,切斷了李信軍的後路,使攻楚的秦軍陷於前後受敵的苦境。於是,李信軍不得不停止攻楚,回師進攻郢陳,結果被楚軍前後夾擊,大敗而歸。木牘中的“反城”即郢陳。

李信鎩羽而歸後,楚軍以郢陳為基地,大舉進攻秦國,迫使秦王親自到頻陽陳謝請求王翦復出。王翦率領六十萬秦軍,大體沿著李信進攻楚國的路線,收復失地,攻打郢陳,在久攻不下的情況下,王翦以秦軍一部包圍郢陳,自己親率秦軍主力南下,攻取平輿,大破楚軍,又乘勝東進,深入楚國境內,攻克楚國首都壽春,俘虜了楚王負芻。黑夫和驚可能就是留下包圍郢陳的秦軍士兵。這其間,昌平君率楚軍堅守郢陳,秦軍攻而無功,急得秦王親自前來督戰。這就是木牘說的“攻反城久”。當昌平君得到楚國國內不利的消息,便撤出郢陳,東去退回到楚國境內。當得到楚王被俘的確切消息後,他被楚國大將項燕擁立為楚王。王翦南下完成既定的軍事任務後,率秦軍主力移師北上,與楚王熊啟、大將項燕統領的楚軍決戰於蘄縣,結果楚軍戰敗,楚王熊啟戰死,大將項燕自殺。秦軍乘勢向江南廣大楚地以及臣服於楚的越地進攻,不久越君降秦,至此,楚國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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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秦國依法治理國家,本土社會安定。秦國借鑑西周和春秋戰國時代諸侯國法治建設的經驗,根據本國的實際,以李悝的《法經》為藍本,以韓非的《韓非子》為重要的法治擴源思想,通過商鞅變法和李斯定法,法治建設取得了巨大成果。大秦帝國依法規範人們的行為以及經濟社會生活,法治已是活生生的實踐,成為治國之具。

雖然,我們還無法知道秦始皇時期的全部法律,但從出土的秦簡中可窺斑見豹。1975年12月,在湖北雲夢縣睡虎地的秦代墓葬中發掘出土了1100餘枚竹簡,其中大部分是與法律有關的。經過整理的《睡虎地秦墓竹簡》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秦律十八種》,包括《田律》《金布律》《置吏律》等十八種法律,內容涉及刑法及行政、經濟、民事等方面的法律規定。這是《雲夢秦簡》的主要部分。

2、《效律》,這是有關官府物資賬目檢核制度的法律規定。

3、《秦律雜抄》,這是對法律和單行法規的摘抄,其中有法律法規名稱的計有《除吏律》《捕盜律》等11種,其他都沒有名稱,摘抄的內容也相當廣泛。

4、《法律問答》,這是官吏對法律法規的解釋和補充說明,以及有關訴訟程序的說明等,其中引用了不少過去的判例作為解答的依據。

5、《封診式》,這是有關案件調查、檢驗、審訊等程序的準則和法律文書程式的規定,其中收錄了不少有關偵查和勘驗的案例。

6、《為吏之道》,其中記述了對官吏的各種要求,以及任用考核官吏的標準等,是官吏必須遵守的準則。

7、《語書》,這是當時南郡的郡守頒發給本郡各縣、道,告誡官民奉公守法的文告。

秦朝法網嚴密,名目繁雜,明法壹刑,事皆決於法。《睡虎地秦墓竹簡》中提到的秦法規有30多種,其中經濟法規就有11種,佔有相當大的比重。有關於維護鄉間社會秩序、農事管理、田賦徵收和土地分配的《田律》;關於糧草、甲兵、財帛等物品管理的《倉律》;關於管理畜牧業生產的《廄苑律》;關於府藏管理的《藏律》;關於官營手工業的《工律》;關於調度手工業勞動者的《均工律》;關於官營手工業生產定額的《工人程》;關於財物管理的《齎律》;關於財政制度的《金布律》;關於管理關卡和市場的稅收等事務的《關市律》;關於牛羊畜養考核的《牛羊課》……不一而足,而且對如何處理盜採不盈一錢的桑葉、僅值一錢的系羊的繩索以及倉庫有幾個老鼠洞如何論處之類的瑣碎問題,也有法律規定和司法解釋(司法解釋與法律有同樣效力),基本實現了“治道運行,諸產得宜,皆有法式”。

湖北雲夢睡虎地4號墓出土秦國士兵兩封家書,蘊含豐富的歷史信息

古人講:“為國者,觀俗立法則治,察國事本則宜。”依法治理,才是最可靠、最穩定的治理。荀子在《強國篇》中描述他見到的秦國:“秦國邊塞險峻,地勢便利,山林茂密,河川縱橫,土地豐腴,物產豐富,是天然形勝之國。入境觀俗,百姓淳樸,聲樂雅正,服飾素淨,人人敬畏官府而十分順從,保留著古聖賢治下的民風。到了官邑都府,役吏嚴整肅然,人人恭儉敦敬,忠誠盡職,沒有不良陋習,宛如古之良吏。進入國都咸陽,士大夫忠於職守,出私門入公門,出公門入私門,不因私事行旁門左道,不拉幫結派,不朋黨比周,為人辦事無不明通而奉公,有古之士風。觀察秦國的朝廷,其朝議有序,聽決百事無所滯留,運轉井然宛若無任之治,真像古代聖王治理的朝廷。可以說,秦四世取勝,並非一時僥倖,而是天時地利、政通人和之結果,是形勢發展之必然。”

在驚寫給衷的信中,提醒家人“聞新地城多空不實者,且令故民有為不如令者實……新地入盜,衷唯毋方行新地”。說明秦國本土尚法,社會秩序比較好,而秦國新佔領區的社會治安則令人擔憂。這也印證了荀子所言不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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