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石子竟將同伴活埋?大意貨車司機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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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大意,貨車司機在卸石子時竟將隨行朋友“活埋”後致死。日前,肥西縣法院判決貨車司機王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刑二年六個月,緩刑四年。

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4月19日傍晚,被告人王某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從廬江縣白山鎮運送石子至肥西縣紫蓬鎮紫蓬工業園某建材公司,被害人曾某某隨車同行。

被告人王某將貨車停至該廠區卸貨場石子堆東南角,被害人曾某某拿著鐵錘來到貨車右側,將貨廂門打開。

被告人王某來到貨車後部左側千斤頂開關處,先後向被害人曾某某喊話,在未核實曾某某是否已離開貨車作業危險區域情況下,便啟動千斤頂開關。卸完石子後,王某以為曾某某跟隨同行的車一起返回,便駕車離開。

等王某回到出發點時沒有找到曾某某才意識到可能發生事故。王某與其同事又一起返回石子廠,最終在石子堆裡找到被害人,而此時的曾某某已沒了呼吸。

庭審過程中,被告人王某稱曾某某是其朋友,因曾某某剛剛考取駕照想跟他實習一段時間,熟悉一下業務流程。本是一片好意想著幫曾某介紹工作,卻不料發生意外。因自己一時粗心大意卻令自己的好友喪失生命,被告人王某認罪伏法。

經肥西縣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王某卸貨時,在未核實現場操作人員是否離開危險區域的情況下,擅自啟動千斤頂傾倒石子,致一人死亡,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最終判決被告人王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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