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死也死在美国”到主动回国伏法

从“死也死在美国”到主动回国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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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杨秀珠,女,汉族,1946年出生于浙江温州,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2003年4月,因贪污案发外逃。2004年2月,浙江省检察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了“红色通缉令”。2016年11月16日,潜逃海外13年之后,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

从“死也死在美国”到主动回国伏法

舆情要点

2019年1月10日至14日,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联合摄制的五集电视专题片《红色通缉》播出,首次透露鲜为人知的反腐追逃细节。

第一集《引领》的首要人物就是百名“红通”人员第1号杨秀珠。杨是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涉嫌在土地开发、项目推进、建筑面积增加、配套费减免等事项上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同时涉嫌贪污公款。据温州市纪委2004年的通报,杨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额为2.532亿元。案发后于2003年4月出逃,历时13年7个月,先后逃亡中国香港、新加坡、法国、荷兰、意大利、加拿大和美国,最终于2016年11月15日回国投案。

2017年7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杨秀珠贪污、受贿一案,她当庭表示认罪悔罪。2017年10月13日,杨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80万元。随后在首次接受媒体采访时,这个曾经扬言“死也要死在美国”的“红通”1号人物,在视频中向其他外逃人员喊话:“跟我一样逃在国外的,你们想做什么都没有办法的,还是抓紧回来吧,回来的路祖国都是敞开的,你要回来全世界都会给你们让路的,没有必要在外面熬了。”

据统计,2014年以来,“天网行动”连续开展,中国向全球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截至2018年12月,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5000多名,其中百名“红通”人员56人,追回赃款100多亿元。

《红色通缉》专题片的播出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经济网等纷纷发布报道。相关话题在微博、微信、论坛等平台受到网民热烈讨论。目前,舆情热度仍在持续中。

媒体观点摘要

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评论”:是什么让“红通”1号杨秀珠回国自首?

国际追逃追赃是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重要举措,关系党心民心和我国国际形象。党中央反腐败的路线方针和坚定决心,凝聚为国家意志,推动国际追逃追赃取得新进展,形成“对象在国外,基础在国内”的工作格局。一方面,搞清楚外逃贪官是怎么跑的、护照是怎么办的、钱是怎么转的,做好基础信息和犯罪证据收集工作。另一方面,中央追逃办统筹外交、警务、司法、金融等部门资源,建立省级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形成条块合力,一改“九龙治水”的局面。

“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红通”1号人物归案了,但天网行动依然在路上:反腐败不是一阵风,不要指望躲过风头就安全了;反腐败也不局限于境内,国际合作将遍及世界每个角落。这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微信公众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海外追逃有多难?

反腐败追逃追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开展起来并不容易。难点在哪?首先,司法成本高。在海外执法的过程当中,必须寻求对象国的司法互助、司法协作。特别是和一些国家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还要克服所谓“死刑犯不引渡”“条约前置主义”等障碍。因此,司法的成本、证据的成本也是比较高的。其次,信息不透明。一些外逃人员外逃时间很久,在有些国家已经立足脚跟,并且有自己的生计。由于金融系统和银行系统的一些政策,由于外流资金的渠道不明,由于地下钱庄和一些洗钱的渠道给外逃腐败分子提供了一些可以利用的渠道和机会。应该讲,追赃工作同样是非常艰巨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一场持久战,但当前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任务没有变,所以追逃防逃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

网民观点摘编

@笑看潮起潮落:许多人一定听过这样的俗话,“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相反,人一旦做了亏心事,风吹草动都惊心。“红通”人员的现身说法,也充分论证了这一点。早知如此,何必当初?闻者足戒。希望可以警醒更多可能跨入邪路和已跨入邪路的个别人。

@阳光:彰显了党中央对外逃腐败分子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就算腐败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要追回来绳之以法!

@红杉单词王敖德萨群:国家的综合国力越来越强,国际间的合作也覆盖得越来越广泛,“红通”人员妄图逃过法律的制裁是不可能的,还要忍受亲人别离、生活困苦的折磨,还是早点回国伏法吧,也能图个安心。

@cvwef:这个专题片太真实了,以前没有如此近距离了解过“红通”人员的生存现状,原来他们也在忍受着巨大的折磨,悔不当初。所以腐败就是堕落的深渊,要引以为戒。

舆情点评

2015年4月,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公布。能否将作为百名“红通”首犯的杨秀珠归案,对于追逃追赃具有标志性意义。

《红色通缉》展示,杨秀珠从起初拒捕抗法、“死也要死在美国”,到后来主动伏法、喊话“红通”在逃人员,其态度的变化体现出了各种追逃追赃措施的成效。2018年8月23日,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五部委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公告中明确指出,职务犯罪海外在逃人员如2018年12月31日前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有效挽回被害单位、被害人经济损失,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事实上,国家在刚性追捕和柔性感化上同时发力,不断收缩包围圈,使“红通”人员无处逃、不敢逃,摧毁其最终抱持的一丝侥幸心理。目前,中国参与15个全球和区域反腐败合作机制,积极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先后担任亚太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工作组主席,推动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协调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和《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在华设立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健全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和二十国集团拒绝腐败分子入境执法合作网络,推动建立金砖国家反腐败合作机制。此外,在中国的倡议下,中国和东盟首个反腐败领域合作项目《中国—东盟反腐败研讨班》也于2018年11月在我国云南举行。我国反腐败国际合作“朋友圈”越来越大。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评论指出,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掷地有声:“国际追逃工作要好好抓一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交涉力度,不能让外国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眼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五年、十年、二十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日前,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反腐败国际治理提出了新要求:深度参与反腐败国际治理,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这无疑是将这项工作摆在了更高的位置。

反腐败追逃追赃,对现代文明国家而言,是一场事关国内法尊严的法律战。打赢这场仗,既需要国家间的连接沟通,诚挚合作,更需要“一个也不能放过”的决心和信心。综合施策,让“红通”人员遁地无术,插翅难飞,依法伏法,对于进一步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均有强有力的作用。

(作者: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助理舆情分析师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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