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今年起下调车船税税额 降幅达82%

【太平洋汽车网 行业频道】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宣布,自2019年1月1日起,上海市全面调整车船税的税率水平,将所有车辆的税额标准降低至法定税率最低水平,1.6升排量乘用车调整税率前每年需缴纳车船税360元,调整后税额标准每年为300元,从而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

上海今年起下调车船税税额 降幅达82%

调整细节

据悉,现行税法规定货车的车船税年税额标准按整备质量每吨16-120元,上海市原规定的货车车船税税额标准为整备质量每吨90元,本次政策调整后税额标准将下降至税法规定的最低水平16元,降幅达82%。

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即纳税人缴纳2019年及以后年度的车船税均适用调整后的税额标准。但纳税人补缴2018年及以前年度车船税仍按原税额标准纳税。

上海今年起下调车船税税额 降幅达82%

免税对象

上海市车船税规定称,对经车船营运主管部门批准用于本市范围内公共交通线路营运的车船,以及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收车船税。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车船办理免税手续。

上海今年起下调车船税税额 降幅达82%

征收税管理

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车船税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其他纳税人,由车船登记地或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前,缴清当年度应纳的车船税。但有下列情形的,分别按照以下申报纳税期限缴纳:

机动车辆在投保“交强险”时尚未缴纳当年度车船税的,在投保的同时,向保险机构缴纳;新购置的船舶,在取得船舶登记证书的当月缴纳,其他应税船舶,在办理船舶年度检验之前缴纳;转籍、转让、报废车船尚未缴纳当年度车船税的,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前缴纳。(点击浏览详细情况)(文:太平洋汽车网 曾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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