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4日,區檢察院對區公安局移送審查起訴的梁某某等26人聚眾鬥毆案和丁某某等4人聚眾鬥毆案依法提起公訴。該兩案系2019年我院提起公訴的第一起掃黑除惡類案件,嚴厲打擊了以梁某某和臺某某為首的黑惡犯罪團伙的囂張氣焰,大大提高了更多人民群眾參與掃黑除惡工作專項鬥爭工作的信心。 2018年12月26日,我院依法受理該兩案後,院領導高度重視,迅速指派兩名員額檢察官、三名檢察官助理和兩名書記員組成專案組。專案組堅持“與時間賽跑”,15日內完成對犯罪嫌疑人訊問工作,同時在一個月內完成全部審查起訴工作,依法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提起公訴。期間,專案組細緻審查卷宗,重點區分首要分子和組織成員,確保精準打擊。經查明,被告人梁某某在六安市葉集區自家門口擺攤經營夜市,以招募股東和廚師形成固定成員,組成惡勢力團體後又多次在葉集區內聚眾鬥毆、逞強稱霸;而被告人臺某某多次糾集江某某(系未成年人)等人在葉集區內聚眾鬥毆、逞兇鬥狠,形成了以臺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嚴重擾亂葉集社會公共秩序,造成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後經依法認定,該兩犯罪團伙均為犯罪集團,同時發現1名遺漏犯罪嫌疑人並對其依法追訴。葉集區檢察院依法對該兩案全部涉案人員提起公訴,極大的震懾了葉集區黑惡勢力,增加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為法治葉集、平安葉集建設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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