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聯和微信支付牽手了:正式開展條碼支付業務合作

4月1日,中國銀聯發佈公告稱,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規範支付創新業務的通知》(銀髮〔2017〕281號)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的通知》(銀髮〔2017〕296號)等監管文件要求,中國銀聯與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簽署合作協議,正式開展微信支付條碼支付業務合作。

公告稱,銀聯與微信支付已完成系統對接、聯調測試和生產驗證,各項準備工作全面就緒。即日起,中國銀聯面向收單機構提供微信支付條碼支付業務接入測試服務,各收單機構可登陸銀聯開放平臺獲取相關文檔,根據中國銀聯和微信支付的指引分批接入。

银联和微信支付牵手了:正式开展条码支付业务合作

2017年12月27日,央行發佈《條碼支付業務規範(試行)》,自2018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規範》對於業務規範方面提出了五方面主要措施:一是強調業務資質要求。明確支付機構向客戶提供基於條碼的付款服務時,應取得網絡支付業務許可;支付機構為實體特約商戶和網絡特約商戶提供條碼支付收單服務的,應當分別取得銀行卡收單業務許可和網絡支付業務許可。

二是重申清算管理要求。針對部分支付機構與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或支付機構直連進行商戶拓展,進一步強化了支付機構與銀行多頭直連的現象,明確要求銀行、支付機構開展條碼支付業務涉及跨行交易時,應當通過人民銀行跨行清算系統或者具備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處理。

三是要求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市場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詆譭其他市場主體的商業信譽,不得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損害其他市場主體利益、排擠競爭對手,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四是規範條碼生成和受理。提出交易驗證方式、交易限額管理、信息管理和安全防護,靜態條碼應用管理、綜合應用支付標記化技術等措施,保障條碼支付業務的安全性。

五是加強商戶管理和風險管理。從特約商戶資質審核、受理協議簽訂、商戶風險評級、商戶檢查,以及交易風險監測,客戶安全教育等方面提出要求,強化業務風險管理。

此外,針對條碼支付技術風險,提出了針對性要求。包括:一是加強條碼安全防護。二是提升條碼支付交易安全強度。三是強化條碼支付交易風險監測與預警。四是加強客戶端軟件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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