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问题:基督教教义的哲学思辨

基督教的基本信仰是认为人类是通过上帝之子耶稣基督而获得救赎,上帝之子将会来到世间使人类摆脱罪恶。这一命题产生了许多问题,基督教神学家为此争论了几个世纪,经过漫长而激烈的争论后才正式解决了这些问题。


逻各斯和上帝或者圣子和圣父的关系如何?

耶稣这个人同逻各斯-上帝之间的关系如何?

在拯救的计划中人类处于什么样的位置?

三个问题:基督教教义的哲学思辨

第一个问题是公元325年著名的尼西亚会议的一个重要争论的主题,阿里乌斯认为基督是上帝的创造物,被赋予自由意志,上帝预见到他将会用此来行善,因此在创造基督时赋予基督以上帝的尊严。而阿塔纳修认为圣子作为拯救的基质,由胜负产生而不是制造;他与圣父共存,与圣父是同一实体,完全享有圣父的本性,既没有使圣父受损,有没有成为一个不同的人。历史上的耶稣,即逻各斯-上帝或者圣子在本质上与人体结合,是一个完全的化身。圣灵是第三个存在者;上帝是三位一体,由三者构成,而在本质上是同一的。最终阿里乌斯以及他的追随者的学说受到谴责,他们被开除教籍。“被产生而不是被制造,同圣父是一个实体”被写入《尼西亚信经》的教义中。

三个问题:基督教教义的哲学思辨

第二个问题是基督论的问题,护教者们提出了许多答案,并形成了许多小派别以支持不同的理论。最终有一种解释被公元451年的迦克墩会议接受,并成为正统的教义:基督具有两种本性,每一种本性自身都是完善的,并与另一种相区别,却在一个人身上完美地结合,这个人同时是上帝和人。

三个问题:基督教教义的哲学思辨

第三个问题的回答从摩尼教派那里获得支持,根据流传的观点,整个人类是因为第一个人或者堕落天使的罪恶而堕落,人类需要上帝以某种方式对其进行救赎。基督为了拯救人类而从天堂降到人间,显然人类不可能将人类自己从罪恶中拯救出来,因为人类本身就是罪恶的奴隶,在本性上是罪人,或者在某种方式上成为罪人,无论哪种情形都无法拯救自己。另一个完全不同的角度来理解就是:基督将人类从罪恶中拯救出来。罪恶意味着人有罪,有罪意味着有罪的人要负责,只有能够在错误和正确之间自由选择的存在者才可能是罪人。因此,如果人类犯罪,他必定是自由的。上帝是绝对善和正义的,不可能对罪恶负责,因此人自身必定是罪恶的产生着,并且只有他可能是自由的,他才可能不犯罪。摩尼将波斯的二元论和诺斯替教的学说加入到对《圣经》的理解中,并将基督教和拜火教的学说结合起来。

三个问题:基督教教义的哲学思辨

经过几个世纪才解决的这三个问题构成了基督教完整的教义体系,并且将新宗教产生初期不严谨的构想愈发的清晰化。纯粹宇宙论和哲学部分在其中起着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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