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变化的昌黎法院 不变的奋斗初心

「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变化的昌黎法院 不变的奋斗初心

曾经法官的任命不需要经过严格考试,对学历也没有作硬性规定,学历层次低,法官素质参差不齐,法官成长之路由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的法官成长模式。如今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进程,国家、社会对法官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法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昌黎法院顺应改革发展形势,积极推行法官员额制改革,一批年轻有为业务水平较高的法官加入员额法官行列。同时,法院也越来越重视对员额法官的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及专业知识的更新培训,法官的素质得到快速提高,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曾经法庭上“横眉怒对”成为法院解决纠纷的常用途径,如今昌黎法院已经在积极推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庭前调解已经成为很多法官的一种必走程序,很多当事人在被我们的法官礼貌地引入温馨的调解室,几句温暖的话语驱散了很多当事人心中的怒火,几句诚恳的问候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一张围坐的圆桌打破了双方的对立,一杯随手而倒的清茶稀释了心中的积怨。人们发现与法官的谈话也可以如此轻松,原来与对方的理论也可以这般心平气和。尽管不是所有当事人都能握手言和,但这种诚挚的、温和的解决纠纷的氛围,却往往可以延续至整个诉讼终结。在昌黎法院大力推行的庭前调解理念指导下,不仅降低了诉讼成本,也提高了办案效率,取得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曾经网络信息化总感觉离我们那么遥远,如今,网络已经为审判执行工作插上了腾飞的翅膀,网上立案、送达、调查取证、开庭审理、执行和解、案后回访、网络查控、网上冻结,特别是昌黎法院执行信息系统经过几次改造升级大大提高了我院的执行效率。网络技术的运用,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降低了诉讼成本,有效提升了法院形象;还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提高了执行力,特别是网络庭审的直播更有力促进了法院“公开、公正与效率”的实现。

斗转星移四十年,沧海桑田一念间。改革开放四十年是波澜壮阔、激情澎湃的四十年,是日新月异、锐意进取的四十年。昌黎法院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而发展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习近平主席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已经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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