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绥滨县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基层动态」绥滨县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2019年1月18日,在绥滨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全票通过了关于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胡家瑞同志全票当选为绥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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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家瑞同志在会上所作的绥滨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全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服务大局中主动作为,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全院30名干警分别包扶绥滨镇傲来村、北山乡永山村、连生乡长胜村共104户贫困家庭。北山乡永山村贫困户共链接扶贫项目6项,长胜村贫困户共链接扶贫项目5项。我院所包扶三个村的104户贫困户目前已脱贫96户,剩余8户。二是努力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我院连续两次召开“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会议,通过9名员额检察官帮扶9家私营企业等方式,探索保障企业营商环境的途径和方法,为打造县域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响应十九大提出的振兴乡村战略,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全省检察机关中率先制定出台了《绥滨县检察院关于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打击涉农犯罪、参与治安综合治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强乡村法治建设等八个方面融入到乡村振兴战略中。

(二)在守护公正中勇于担当,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继续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力度。共批准逮捕46件77人,同比分别上升95.8%和85.4%;共提起公诉145件203人,同比分别上升158.9%和157%。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案件审结率居全市前列。二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捕恶势力犯罪2件11人,提起公诉1件9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彰显检察担当。三是充分发挥审前过滤功能。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6件11人,不起诉5件5人,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过失犯以及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达成和解等轻微刑事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13件19人,不起诉4件4人。四是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法不批捕8人、不起诉3人,犯罪记录全封存。

三)在主责主业上展现作为,全力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尊重保障人权。向侦查机关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口头纠正违法1次,引导侦查取证6件16人;制作下发《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22份、《不捕说理文书》28份、《不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10份;向公安机关移交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件3人,现均已判决;追漏捕1件1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2人。二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4人;向司法部门下发《纠正违法违规整改建议书》6份;受理在押人员检举揭发材料1份,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发现审判机关在向立案执行环节移送过程中遗漏罚金案件3件3人,发出《检察建议》3份,问题得到及时纠正。三是强化民事诉讼监督,维护群众权益。开展对看守所卫生和饮食检查2次,发出《检察建议》1份;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5件,均已办结。向市院提交公益诉讼材料25件,下发《诉前检察建议》25件。受理12件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案件,已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8份,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份。四是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接待群众来访36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使一起近20年的涉检访案件得以彻底息诉。

(四)在从严治检中增强素能,倾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一是突出政治工作引领作用。二是推进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三是抓实党风纪律作风建设。四是积极主动接受各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座谈2次,走访市县人大代表2人次,接受人大视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1次。走访辖区企业、乡镇机关,听取各界意见和建议,共收到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26条。五是深化公开打造阳光检务。举办“检察开放日”1次,共导入案件程序性信息192件,公开案件信息71件,法律文书88件,以公开促规范。实行电子卷宗系统全覆盖,制作电子卷宗202册,接待律师阅卷7次。

(五)在检务保障上加大投入,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一是智慧检务得到新发展。二是院务管理取得新成效。三是检察宣传再登新台阶。向市院上报《绥滨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情况分析与对策建议》等调研文章7篇;发表宣传稿件11篇,其中省院刊物采用3篇,《黑龙江法制报》采用2篇,《鹤岗日报》采用6篇;《绥滨检察工作简报》出刊16期,被省院采用3期,市院采用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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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工作打算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和到我省考察系列讲话精神,深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人民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铸造干警绝对忠诚和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品格,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履职尽责促发展,回应人民群众热切期待。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把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严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黑恶势力犯罪,依法打击各种侵犯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

三、聚焦主业强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围绕诉讼监督新要求,不断在刑事抗诉、财产刑执行检察、行政执法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破解难题、畅通渠道、补齐短板。

四、锲而不舍抓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深化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保持改革定力,在完善综合配套措施上下功夫,确保司法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完善与纪委监察委衔接机制,履行好修改后刑诉法赋予的对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的侦查权,依法适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五、从严治检不停步,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八项规定”,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行使,确保队伍风清气正;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创新贴近基层司法实践的教育培训方式,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坚持实施阳光检察战略,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会议充分肯定了绥滨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绥滨县人民检察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仅仅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狠抓队伍建设,推进司法公开,促进社会公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为绥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供稿:绥滨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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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李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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