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鬼市”:黑夜给了他黑色的眼睛

税务局和公安部门联合展开行动,重点对小规模纳税人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

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纳税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

即日起我局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重点对小规模纳税人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虚开发票行为一经查实,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同时我局将该类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

01

为什么开始严查小规模企业?

1、自从国家小规模企业季度销售额低于9万可免征增值税以来,很多小企业都利用这个小漏洞,利用多余的免税额给需要发票的企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2

、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企业可以减半征收所得税。小微企业和一般企业相比,有巨大的税率差,也给不法分子留下了违法的空间!

3、营改增之后,建安企业、劳务企业等都是因为取得进项发票有难度,所以很多企业都是通过小规模企业的形式给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甚至成立小规模企业将其作为垃圾桶,不能取得进项的内容走小规模,然后让小规模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一般纳税人企业用来抵扣。

【重点提醒】:

1、从金税三期上线后,对小规模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进行税务分析,找出哪些企业有风险。

举个例子:一家小规模企业持续一年都是每季度都是9万附近的话,很容易被税务大数据查到,然后追查这家企业的发票流向是否合理、开出的发票内容是否恰当,这样税务是很容易看出企业虚开发票的情况的!

2、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现在社会上有这些中介在给这些营业额小的企业当掮客,介绍企业去虚开赚取开票费,甚至有人还专门成立这样的企业,小心为好!

3、金税三期没有死角!

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的确较小企业大很多,不代表小企业没有风险!金税三期现在在海量的纳税人信息里面找到高风险企业还是比较容易的。

4、北京税务行动起来了,其他地方还会远吗?

北京的动作一直是全国的一个风向标。之前山东济南就开展了清税风暴,针对的对象就是小微企业,和此次行动异曲同工!相信各地都会陆续跟进。

然而除了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重点稽查,随着个税大改之后,工资避税也被纳入稽查重点!

工资避税是很多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而采用的一种常规避税手段,根据目前国内企业的主流做法,列举5类个税违规手段,请自查,一旦被查出,必定受罚。

02

倒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黑夜给了他黑色的眼睛

2015年9月15号,一封举报信放在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李亚民局长的桌子上,这份举报信详细说明了北京市海淀区一家商贸公司,利用公司的名义,大肆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获利上亿元。

虚开“鬼市”:黑夜给了他黑色的眼睛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抵扣税款的凭证,是计征增值税的依据。如果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可以凭抵扣联,依法申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而普通的发票则不能。也就是说,倒卖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让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利。

犯罪嫌疑人共开设百余个空壳公司,大肆倒买倒卖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增值税发票3万余份,偷漏税涉案金额高达36亿元,税额达5.2亿元,已造成国家巨额税款流失。

企业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都要按着一定的税率交纳税款,有17%的,有13%的,有6%的等等,这就是增值税的消项额。然而你购进货物时,对方也会给你出具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发票上所标的销项税就是你可以抵扣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锐减进项税就等于你当期应交的增值。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以周某为首的倒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团伙,和犯罪证据确凿。为了把犯罪分子一网打尽,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和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联合行动,统一实施抓捕。

增值税发票随意买卖造成的恶果首先就是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另一个恶果是助长其他经济犯罪活动。我国自1994年起全面实行新税制后,国家有关部门一直以来对增值税发票的各种违法犯罪也始终保持着高压态势。

03

这5种工资避税方式被禁止

1、虚开发票抵扣

这是目前很多企业常用的避税手法。企业将员工工资分解成基本工资、年终奖、过节费、各类补贴等进行发放,再让员工每个月找发票来冲抵,以报销的形式达到工资避税的目的。但如果长期大额处理的话,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引起税务局关注和稽查。

2、现金方式发放工资

有些公司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而不使用银行代发。随着支付管理制度的发展,国家大力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设想一下:公司基本户有,员工也不少,公司又不在偏远山区,用现金发工资正常吗?

3、补贴不申报个税

有些企业会把饭补、话补、房补、结婚补贴、生日礼金没有合并工资进行纳税申报。

4、大量员工零申报

注意一个比例问题,一个企业如果和同地区同行业相比,工资在3500以下的明显偏低的话,已经属于高风险企业,税务稽查的可能性高。

5、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

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工、临时工、第三方员工,很多属于劳务所得进行纳税申报,但却按照工资进行申报!尤其是营改增之后劳务公司、建筑企业等需要高度重视。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不是全职员工是不可以工资申报个税!

虚开“鬼市”:黑夜给了他黑色的眼睛

04

金税三期重点稽查这些

金税三期是一个覆盖各级国地税、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的全国性税收信息系统。依托于互联网,集合大数据评估、云计算功能的“智能税收系统” ,从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库存、银行账户和应纳税额等几个纬度来判断企业的税务问题。

金税三期系统还将依靠第三方力量——金融管理、国土、住建、公安、民政、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部门的支持来查税。

1、一人一税号,找人替发工资行不通!

现在企业是一个税号终身不变,以后个人也一样,金税三期,每个人的身份证号唯一且都联网!同样对替收工资的人来说也有风险。

2、不规范的工资申报情形

纳税申报工资低于实发工资,隐瞒个人所得税;非本单位人员,乱拉人头申报工资,虚增企业费用,逃避企业所得税。

3、现金交易会发生巨大变化

税收征管法将进一步修订,未来会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这些都将促进现金交易的规范管理,社会综合配套条件会一步步完善。

附:

个税工资薪金的17个风险点

风险1:

查核企业以组织工作考察、研讨会、境内外免费培训班等形式,对本企业雇员营销业绩进行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是否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企业雇员应税所得,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2:

查核企业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或公杂费中列支的向企业内部职工发放各种与业务推广有关费用或奖励等其他费用,是否与职工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3:

查核企业出资金为企业人员(除个人投资者外)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所有权不属于企业),是否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4:

查核企业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成本费用科目中列支,以各种形式或各种明目支付给企业内部员工的,除免税外,是否与当期工资薪金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足额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暖气费、物业费、护眼费、降温费、洗衣费等其他不得免税的费用。

风险5:

查核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和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企业其他人员(除个人投资者和投资者家庭成员外);企业其他人员(除个人投资者和投资者家庭成员外)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是否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