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变更注册资本事项及变更公司名称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正,修正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章程修正内容对照如下:
■
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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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1 13:04:32 證券日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变更注册资本事项及变更公司名称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正,修正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章程修正内容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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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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