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相遇是你我的“缘分”吗?

再次相遇是你我的“缘分”吗?

(法制教育网讯)2018年12月31日20时07分,垣曲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民警在黄河路舜王大街东20米处执勤,对一辆车牌号为晋MQC765号小型轿车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席某平存在酒后驾驶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席某平体内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通过公安综合应用平台查询,该驾驶人席某平于2018年6月12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垣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予以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再次相遇是你我的“缘分”吗?

民警按照《中华人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席某平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处以2000元罚款、作出10日以下拘留,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图/文:垣曲交警大队(李燕 王彦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