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得其反?大量房東拒絕提供信息幫助房客個稅抵扣,並停止租房!

適得其反?大量房東拒絕提供信息幫助房客個稅抵扣,並停止租房!

個稅改革正式啟動,小夥伴們紛紛操作起手中的app,來進行個稅抵扣的相關事宜,但是最近網絡上卻爆出一些負能量的事件引發網友熱議,且聽小編一一道來!

適得其反?大量房東拒絕提供信息幫助房客個稅抵扣,並停止租房!


01

房客提出房子抵個稅,房東憤怒終止合同

X撲網友發帖《我告訴房客,如果你要申請房租抵扣個稅,我退你房錢,這房我不租給你了

文章洋洋灑灑,寫出了前因後果,在個稅抵扣項出臺之前,作者表示自己不需要繳納相關稅務,而只要自己的房客去申報租房費用抵扣個稅,自己早晚要被稅局叫去開發票,自己每月要多繳納至少360元的稅,而房客僅僅節省了一百元的個稅,自己要多支出360!所以他拒終止合同。

而之類的事情,近幾天在網絡商業已經屢見不鮮,房東抱怨自己要繳納稅負,房客抱怨房東要漲房租。

解決方案-節稅

房客要抵扣個稅,房東想要節稅,那麼我們可以從根源的應納稅額度來解決。

我們可以借鑑一下,美國人民的智慧,美國人民的房屋租賃所得也是要繳納稅負的,但是機智的美國人民將房租費用進行了五花八門拆分。

美國人會將房租所得的大部分計算為運營成本,比如說房屋維修費、房屋折舊費、廣告費、“高額”的網費等等,用這種方式減少了自己應納稅額度,從而降低稅費。

當然這只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政策才是萬能的解藥。

02

自如坑房東來避稅?算盤打得叮噹響

近日,有網友表示在申報房租抵扣個稅時,自如單位拒絕提供相關的信息,轉而告知自己自如是第三方平臺,讓網友在出租方類型上選擇自然人,即房主。


適得其反?大量房東拒絕提供信息幫助房客個稅抵扣,並停止租房!


網友將自如的說法發放至社交平臺引發了廣泛的熱議。

捷稅寶的稅務老師表示在法律的角度上是應當按照租房合同簽訂方來申報,就是與誰簽訂的合同,申報時候應當填寫誰。

網友表示當時是與自如方簽訂的合同,而且甲方填寫的就是北京自如。

適得其反?大量房東拒絕提供信息幫助房客個稅抵扣,並停止租房!

這種自扇耳光的說法,也是讓人哭笑不得。

但是自如在法律上確實是站的腳,用一句話形容就是:買的永遠沒有賣的精。

在自如的合同中提示:第七條顯示自如作為“房屋資產出租人授權的房屋管理人”,與租客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

其實有著這樣的合同內容,自如要求租客填寫自然人也是無可厚非,可是自如方又秀了一波操作,好玩的一幕出現了,當有租客打電話諮詢自如方時,自如方表示:我們是按照政府的規定的,政府規定,目前根據政府法規規定,個稅抵扣要填寫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業主)。

然而當我們聯絡到政府的時候,政府表示政府方沒有類似的規定。

自如扇自己嘴巴的功夫真是厲害。

但是還是像之前說的,自如這麼做是有法律依據的,這麼做的原因也非常簡單——避稅。

自如這麼做能節省多少稅?

我們可以簡單的計算一下,以自如作為第三方來看待,自如每租出去一間房屋,可以賺取到居間服務費以及其他費用500元(粗略估計),自如目前有200萬的租戶,他們的營收就是10億元。這10億元要繳納6%的增值稅和25%的企業所得稅,超過3億元的稅費!

如果他們作為甲方,200萬的租客,一間房子1000元的房租,帶來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數值就會高得嚇人。

但是這樣就將責任完全推給房東,這樣對麼?

03

一些思考

此次六項抵扣個稅的項目,雖然是為了減少稅費,但由於各方因素,其實導致一些矛盾,比如房租抵扣會導致房東的成本驟增,而為了不讓利益減少會增加房租。

這樣就無形之中,形成了閉環,最後好像多餘的成本都會返還給租房者。

給人一種成本都增加,但無人獲益。

我們只能期待國家會出臺相關政策,讓最終受益者成為廣大的租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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