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赡养老人还哄闹法庭威胁法官 金寨一名女子因此被行拘

孝敬老人是我们国家的优良传统,赡养老人是一种法律义务。每个人都有老的那一天,当我们小时候有父母养育,所以老了应该赡养父母。然而一些子女却没有尽到应有的义务,不赡养父母。近日,拒绝赡养老人还哄闹法庭威胁法官,

六安金寨一名女子因此被行拘。

父母千辛万苦把儿女养大,已经成年的儿女却不愿意为父母养老,这是极其让人痛心的事情。

最近又一个金寨家庭出现不愿意赡养老人的恶劣事情。12月5日上午,家住青山镇的村民张某因家中赡养纠纷来到青山人民法庭,在法庭正开庭审理其他案件时哄闹法庭,威胁法官,鉴于其行为性质恶劣,法院依法果断对张某采取了拘留措施。


拒绝赡养老人还哄闹法庭威胁法官 金寨一名女子因此被行拘


张某与李某原系夫妻。李某作为家中长子,早年因与父母产生嫌隙,一直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两位老人便在外租房居住并由女儿赡养。后张某与李某离婚后,李某即外出逃避家庭矛盾,张某一直居住在家中。近年来,两位老人由于年事渐高,想搬回老家居住,无奈之下来到青山法庭寻求帮助。法庭了解情况后多次联系李某未果,二老遂自行请人打开门锁搬回家居住。张某获悉后,要求两位老人离开房屋,遭拒绝。


拒绝赡养老人还哄闹法庭威胁法官 金寨一名女子因此被行拘


由于青山法庭曾参与协调处理该起纠纷,张某认为老人搬回家是法庭的责任,随后多次到庭吵闹、干扰法官的工作和生活。12月5日张某再次到庭从审判庭吵闹至值班室,并将工作人员所作笔录抢走扔掉。经劝阻无效,法庭遂依法对张某拘留15日。

法官寄语:

审判法庭是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工作场所,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庭规则,不得扰乱法庭秩序。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年一度的返乡大潮即将拉开,今年回来了少点吃喝玩乐,多陪陪父母吧!看一个人是否值得交往,要上看待老,下看对小,千万不能与这样的男人来往!(来源:金寨论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10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这种义务是无期限的,只要父母需要赡养扶助,子女就应继续履行这一义务。并且不能以放弃继承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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