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幸福怀仁”寒冬来临,竟有数百名群众受冷冻!

山西省“幸福怀仁”寒冬来临,竟有数百名群众受冷冻!

随着一场冬雪降临,怀仁市气温骤降,在这样寒冷的日子里,该市却有一居民小区无丝毫供暖,130多户400余名男女老幼,如坠冰窟,备受煎熬。

据小区业主反映,从2008年起,他们陆续购买了怀仁县运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位于怀仁市新华大桥往北的“陶瓷大世界”的商品房,并交清了包括房款、配套费等所有费用。

当时,怀仁县还没有普及集中供暖,该小区由开发商自备锅炉取暖,而小区管理站也按年向居民收取物业和采暖费。

这样的日子过了十年,倒也相安无事。谁知,2018年深秋,怀仁市供热公司的一纸通知,犹如晴天霹雳打破了小区的宁静!

山西省“幸福怀仁”寒冬来临,竟有数百名群众受冷冻!

通知上说:因该小区不属于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区域,根据朔州市发改委(2017)298号文件,要收取一次管网施工费80元/㎡,二次管网改造费30元/㎡,共110元/㎡,否则造成供热问题由小区居民负责。

事情原委是这样的,近年来按照国家环保政策及城市发展需要,怀仁市逐步拆除小区锅炉,大力推进集中供热。2017年,怀仁市供热公司接管了该小区锅炉房,并在2018年将其改造为集中供热加压站,居民的采暖费,从此将交给供热公司。

然而,临近2018年采暖期,居民家里在经过供热公司加压试暖后,却并没有在供热期等来滚滚暖流,等来的竟是一纸无情的通知。这意味着每户都要再缴纳万余元才能得到供暖,否则,只能受冻!

居民们懵了:这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就强逼大家缴二茬费,稀里糊涂为某些部门的不作为与开发商阴谋的买单吗?

山西省“幸福怀仁”寒冬来临,竟有数百名群众受冷冻!

据居民提供的《购房合同》第五条第4款明确显示,“冬季采暖在没有供热公司时,由市场统一供热;有了供热公司以后,由市场统一付给供热公司配套费”。而这里的“市场”显然指的是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而绝非居民。

为规范供热、供气等配套设施建设收费行为,2017年10月下旬,山西省发改委根据有关规定下达了《提醒告诫函》,禁止各市、县政府违规出台供热、供气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严禁供热企业及施工单位向居民收取与“暖气集资费”性质类似的费用;严禁各相关经营单位向居民转嫁物业管理区域内应当由相关经营单位承担的费用和属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费用;严禁各相关经营单位混淆产权界限,向既有住宅小区、“城中村”居民收取应当由相关经营单位承担的费用。

山西省“幸福怀仁”寒冬来临,竟有数百名群众受冷冻!

省发改委的《提醒告诫函》严禁供热企业及施工单位向居民收取与“暖气集资费”性质类似的费用,向居民转嫁……,向既有住宅小区收取……

这里,我们不禁要问:怀仁市陶瓷大世界小区不是怀仁的吗?

居民在购房时已交付了将近万元的配套费,并且小区物业每年收取物业管理费,即使收取配套费,也应该是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来承担。

而怀仁市供热公司不分青红皂白,用“停暖”威逼群众,置民生于不顾,实属给“幸福怀仁”脸上抹黑,德在哪里?礼在哪里?善在哪里?义又在哪里?

怀仁市供热公司给居民送暖也不是无偿的,也是收费的,也是受益方。既是受益方,凭什么让居民来买单?供热公司这种只顾眼前经济利益、不问人民冷暖的做法实在让人痛心,供热公司的领导们扪心自问一下,如果你家到现在还没暖气该咋办?如果你的老人孩子受到如此的折磨该咋办?

山西省“幸福怀仁”寒冬来临,竟有数百名群众受冷冻!

冷暖是最大的民生,群众温暖不温暖、满意不满意,是体现一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执政能力的标尺。

希望怀仁市政府能够体察民情,真正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不论事情如何复杂,不论谁对谁错,也不能让老百姓受冻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尽快让那一百多户备受严寒煎熬的群众得到温暖,让“中国德乡,幸福怀仁”的口号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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