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交付時間超期4年 開發商延期交房應如何索賠

現在很多購房者看中期房的價格相對較低,紛紛選擇購買期房,但是購買期房最擔心的問題就是開發商因為各種原因延期交房,此時購房者需要清楚自己是要退房還是繼續等,如果繼續等的話在最終交房之後可攜帶相關證據向開發商索賠。


住宅交付時間超期4年 業主自救爛尾樓遭施工方堵門

看著新建成的住宅樓大門被建築垃圾堵住,位於城東太元路的匯林華城東區8、9兩棟樓的業主們心中五味雜陳。

維權數年後,在業主自救等多方協調下住宅樓終於建成,但卻因為開發商和工程土方挖運者的經濟糾紛,對方要賬無果堵了單元門。“神仙打架”,業主遭殃,無法進入自家裝修。

住宅交付時間超期4年 開發商延期交房應如何索賠

住宅交房時間拖了4年

匯林華城小區東區,也叫B區,位於西安市太元路和太和路交匯處東北角,該項目系陝西江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發生此次事件的是該區8號樓和9號樓。

老胡是8號樓的業主,說起這兩棟房子,老胡的話語中充滿著辛酸和憤慨。“我們差不多是在2011年1月前後籤協議買的房子。”老胡說,按照協議上的規定,交房時間是2013年6月30日,但時間到了,房子沒有竣工。“據說是我們的房款被開發商挪作他用了,具體啥原因不瞭解。”老胡說,交房時間一拖再拖,到了2015年,施工乾脆停止了。

“房子要爛尾了麼?”一直在維權的業主們更加慌了神,市政府、區政府、街道辦等部門,大家不知道跑了多少遍。經過不懈的維權,在大明宮街道辦協調下,部分業主採取了補交房款自救,承建商也做了大量工作,8號樓和9號樓於2017年3月開始復工,2017年9月,房子基本接近竣工。

建築垃圾又堵了單元門

然而,就在業主們認為馬上能入住新房時,事情卻發生了變故。

“2017年9月10日,項目土方施工方拉來了一些建築垃圾,把8號樓和9號樓的單元門給堵上了。”9號樓的業主劉女士說。經瞭解才知道,原來是開發商欠了土方施工方的工程款,雙方協商未果,土方施工者採取了堵門措施。業主們多次維權,包括撥打110報警,但都沒有解決問題。“警方說這是經濟糾紛,不受理。”

昨日上午,華商報記者在業主們的引領下,來到該小區8號樓和9號樓門前。遠遠望去,兩棟樓已基本完工,門窗均已安裝到位,而堆在樓門口的建築垃圾則將單元門堵得嚴嚴實實。

“現在就有個別設施還沒完工,基本都竣工了。”老胡說,但樓門口堵著的垃圾堵了他們收房裝修的路,也堵住了他們入住新房的喜悅。

開發商延期交房應如何索賠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開發商應該按照約定的期限交房,否則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然而實踐中有些開發商卻視法律為無物,依舊延期交房。開發商不把法律放在眼中,那法律對違法的開發商也絕不會手軟,在購房活動中若開發商違約就必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請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停止違約行為、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執行定金罰則及其他補救措施。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第九條對開發商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按延期時間分兩種情況處理:

1、延期超過合理期限,購房者有權選擇解除合同或繼續履行合同,並可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實踐中,買受人要求出賣人繼續履行並支付延期違約金的較多。

2、逾期不超過一定期限(如60日或90日等),自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開發商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款的萬分之 (一般約定萬分之二或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根據有約定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按照法定處理的原則,如果買賣雙方對逾期交房的處理方式(包括違約金和損失賠償額等)沒有明確約定,則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處理。即: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一般情況下,對損失賠償額的確定是需要在訴訟過程中,通過法院委託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對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進行評定來確定的。

作為弱勢的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與開發商約定好房屋交付的期限,並約定好相應的違約金,以便於在開發商延期交房時能向其索要違約金。實踐中購房者若想僅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追究開發商的法律責任,一般是比較困難的,必要的時候不妨藉助法律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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