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吉州市民朋友们,这件事千万别干,否则…………

所有吉州市民朋友们,这件事千万别干,否则…………

每年的冬至、春节、清明等是我国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由于少数人不注意防范,一些传统的祭祀方式已演变成森林火灾的最大隐患,每逢上坟祭祖的时节也成为森林火灾高发期,森林资源、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所有吉州市民朋友们,这件事千万别干,否则…………

2018年12月22日上午,吉州区市民张某在天华山公园墓区扫墓时,违规燃放爆竹,被吉州公安分局白塘派出所依法查处。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吉安市人民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文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白塘派出所将张某带至派出所进行教育,并给予200元的处罚。

所有吉州市民朋友们,这件事千万别干,否则…………所有吉州市民朋友们,这件事千万别干,否则…………
所有吉州市民朋友们,这件事千万别干,否则…………

普法

今年初,吉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市中心城区、各县(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从五个方面着手,对烟花爆竹燃放行为进行了规范:

一是划定禁止、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段,在禁止、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段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具体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在禁止、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段外,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采取文明、安全的方式,不得损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三是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由市人民政府发布;

四是对违反上述规定,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处以200元至1000元数额不等的罚款;

五是在公安机关执法工作中,妨碍公务执行的或者有其他报复举报人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

所有吉州市民朋友们,这件事千万别干,否则…………

广大市民朋友

必须引以为戒

目前,吉安正处于全国文明城市复检阶段

关系到我们每个吉安人的荣誉

请大家重视起来

为确保冬至祭扫安全有序

在此发出倡议

所有吉州市民朋友们,这件事千万别干,否则…………

鲜花献故人 文明祭哀思

一一致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让城市更美,让生活更好”,这是每个吉州人民的共同愿望。 但一直以来,每逢清明、冬至等传统节日,大家以焚烧祭品、燃放鞭炮等方式祭奠逝者、缅怀先人,极易引发火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也严重影响了城区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当前,传统的冬至节临近,为更好地树立文明祭扫新风,维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将于12月22日起,在中心城区公墓区、墓区(含天华山、真君山、螺子山等集中墓葬 区)实行禁烧祭品、禁燃鞭炮,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广大市民的鼎立支持和积极参与。

所有吉州市民朋友们,这件事千万别干,否则…………

—、摒弃陋习,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气。市民朋友们要改变观念,提高文明意识,从自身做起,不在中心城区公墓区、墓区(含天华山、真君山、螺子山等集中墓葬区)焚烧祭品、燃放鞭炮, 树立文明祭祀的新风气。

二、 讲究环保,采取文明祭祀新方式。我们在怀念先人,寄托哀思时,要少些烟火、多些环保,少些陋习、多些文明,通过 “鲜花替祭品、丝带寄哀思、植树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 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科学、健康、文明的祭祀(扫)方式, 对先人进行追思,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祭扫氛围。

三、 以身作则,争当文明祭祀带头人。党员干部、社区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革除陋习、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和带头人,积极向亲朋好友、家人和身边的群众宣传文明健康的祭祀方式。广大商户要遵纪守法,不生产、经营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 的祭祀用品,不沿街沿路摆摊设点,不在墓区周边公共场所销售 祭祀用品。市民朋友们要勇于监督,主动劝阻、举报不文明行为。

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标志,是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气,用实际行动营造一个“清、静、整洁”的中心城区。

“文明祭扫、平安冬至”禁放烟花爆竹

共护蓝天白云

为营造文明、平安、宜居的生活环境

我们共同努力吧!

所有吉州市民朋友们,这件事千万别干,否则…………

长按二维码关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