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教授說個稅起征點提高多少無所謂,但稅率要低一點,這話有道理嗎?

哪怕笑得再大聲


上海交大教授潘英麗提出,個稅起徵點提高多少無所謂,但稅率要低一點。當然有道理,專家的話沒有道理她能說嗎?

但是結合本人實際,以及整個社會的實際,其實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個人所得稅稅率多高無所謂,關鍵是起徵點要高一點。這也是大家為什麼執拗起徵點太低的原因。

小編從來沒有交納過個人所得稅,如果有一年年終獎發了2000塊錢,被徵收了一百塊錢不算的話。


其實對於多數人來說,我們的收入還是在起徵點以下的。這次將起徵點調整至5000元,又有一批人被個人所得稅拋棄了。大家很喜歡這種感覺。即使最高稅率提高到99%,對於廣大低收入群體和被平均的對象又有什麼關係呢?

潘英麗教授也說過,中國人均家庭稅負高達5萬元,是應當減稅了。

問題我們的稅收,尤其是個人所得稅,作用是什麼?調節社會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我們國家的基尼係數,數據是這樣的:中國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顯示,2015年的基尼係數為0.462,連續第7年下降。仍然超出國際警戒線,0.4很多。

這也是為什麼這次個稅最高限額每月8萬元和45%的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沒有變化的原因。但是確實有一些專家、教授、高收入人士一直在奔走建議將最高稅率降至企業所得稅的25%水平,呼籲讓企業家和打工者公平。實際上,交納45%稅率的人,不能稱為打工者了。


我們居民的收入還是非常低的,根據《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全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5974元,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22408元。對於多數人來說年入6萬元還是一個遙遠的夢。

對於年入6萬元的群體,其實日子也過得非常緊吧。在房價高企的今天,年青人年入6萬元,基本與買房絕緣。這也是我們國家為什麼要將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列為專項附加扣除的原因。


我們國家的收入結構,還並不是傳說的橄欖型,而是金字塔型。這樣只要個人所得稅稅收提高,下層免稅的人群就會增多,因此,很多人盼望的提高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

如果有可能的話,建議起徵點提高到北京的社會平均工資標準最好了,8467元每月。


暖心人社


我的觀點很簡單,實際上,減稅就是個讓利過程,將利潤讓出來讓老百姓支配,從而促進消費。但是,從財政上面看,財政依然有比較大的資金使用需求,所以這種情況就比較簡單,實際上就是個讓利多少的問題。

老百姓對起徵點有所謂,對於稅率也有所謂。更有所謂的,是錢是否花的合理,花的高效,養的公務員是否給老百姓服務,這是多交稅的理由。那些細節之所以不重要,是因為最後減稅的效果應該體現為政府相對應的這一塊財政收入整體性的減少,如果政府個稅收入減少了,那麼這件事就是減稅,不管你用什麼手段。我們都認為是讓利。如果財政收入沒有減少,那麼我們就只能關注一下財政支出端是否可以有所改善,以為未來進一步減稅騰出空間。

對應財政收入,比如個稅收入減少之後,我們再來探討減稅方法問題。在減稅方法上面只有一個原則:“簡便易行”。我看到很多的稅務專家都很專業,特別是在抵扣稅方面,各種扣來扣去的掃除徵收死角。當然,在他們的專業他們是厲害的,是大牛。但是對於實際的社會,則是意義不大。徵稅是要成本的,如果每個個人交稅都必須要僱傭一個稅務專家,我們減稅省下來的錢還真不夠去發工資的。所以,既然已經形成了納稅體系,就不要過大跨度的去考慮這麼多的問題。

所以,起徵點能夠一口氣解決的,那麼就用起徵點解決,這一次加入了很多的考慮抵扣因素,那麼最好這些因素稅務機關在稅單到達個人之前都算好,而納稅人可以就錯誤計算方法申訴。我沒見過美國的稅單,據說他們的稅單很詳細,都能夠詳細到用到什麼地方之類的。我們可不可以也這樣。如果我們還是需要老百姓一點一點算稅,那麼很可能使用避稅政策的就不是老百姓。

以上一點粗淺觀點,知道自己在這方面還是淺薄了點,但是我覺得,稅收在未來應該是要考慮到很多細節,還要學會換位思考,從納稅人的角度去思考。


凱恩斯


稅收的設置,意在調節收入,對於高收入者給予調高稅收,低收入者給予幫助,而個稅起徵點的提升,意在給中低收入者更多的稅收優惠福利,而起徵點的不斷提升,實際上也可以為這類群體起到減負的作用。但是,如果只對稅率調低,卻並未提升起徵點,恐怕稅收調節收入,縮小貧富差距的意義也就受到影響,而在實際情況下,富人總有不少避稅的理由,但窮人卻甚少避稅,乃至起徵點的水平也無法達到。由此一來,稅收調節收入的作用就顯得比較重要,而起徵點的高低,直接影響到中低收入者的稅收優惠福利。


郭施亮


前半句完全錯誤,後半句有一定道理。

個稅的作用是什麼?是為了調節貧富差距過大的問題!在這個思路下,個稅才設置的起徵點,這是為了避免誤傷低收入家庭,讓它們本來就捉襟見肘的家庭收入雪上加霜!

現在這個教授說,個稅起徵點提高多少無所謂,她自己後面的話語裡也說了,低收入家庭所得稅可以少交點,以增強納稅人意識。我覺得有這種想法真是可笑,就像歷史裡那個皇帝問大臣,餓死的百姓沒有粥喝,為什麼不吃肉一樣,是典型的飽漢子不知餓漢子飢,嚴重脫離了人民群眾。對低收入家庭來說,活下去已經如此艱難了,哪怕還會去在意什麼納稅人意識?竟然還惦記著讓他們再“少交點”個稅?

再來看後半句,起徵稅率要低,這個有一定道理,因為符合起徵稅率的家庭,本身也不可能是大富大貴,同樣要為柴米油鹽發愁,起徵稅率低,也是在切實減輕他們的負擔,也符合個稅“均貧富”的設計思路。

當然,在起徵稅率要低的基礎上,如果能再加一條,高收入家庭的個稅累進稅率要高,那就更完美了。


速讀財經


1.不是起徵點而是免徵額

2.的確如此。稅率低才能保證你被扣的少,現在個稅稅率太高了!企業所得稅最高才25%,而且是隻對利潤徵稅(扣除各種成本),並且有一堆優惠措施。個人所得稅直接對收入全額徵稅(不扣除任何生活成本),隨隨便便稅率就幹到30%,有的到了45%,而且稅率沒有任何優惠,實在是太高了!個人的工資薪金就是一家老小的全部生活開源,是血汗錢,這麼高的稅率究竟有什麼道理?如果要徵稅,應該針對個人扣除生活成本後徵稅吧?一家老小房屋貸款都靠著這工資養活,卻先扣了稅,這合理嗎?


多思多看


不贊同這位專家的話:

1,個稅起徵點提高多少無所謂,等於是把這個決定權附帶的話語權徹底交給國家稅務部門和執法部門,普通大眾喪失了個稅起徵點的話語權。

2,稅率低一點,看似對普通工薪階層有利,但其實結合個稅起徵點提高多少都無所謂這點來看的話,執行起來相當有難度,執行起來到最後受益的未必是低收入家庭,反而受益的可能是那些有途徑合理避稅甚至偷稅漏稅的明星和有錢人。

3,中產階級買單,結合最近的個人所得稅5000元起徵點,其實很失望,從收入群體來看,我國大部分人收入集中月薪3k-5k這個區間,起徵點提高到5000一樣有很多人逃不過,若是真按照這位教授所說提高多少都無所謂,那麼我們關於稅收的討論還有什麼意義?

個人覺得個稅起徵點提高到7K乃至上萬才有意義,不僅如此,提高個稅起徵點的同時還應該降低稅率,只有這樣才能一定程度上緩解大家稅收的壓力,從而刺激消費,雖然作用不大,都有總比沒有的好。


嬌羞帝老師


這位教授以學者的身份為個稅改革提供了可以探討的思路和方法,是值得關注和討論的,有一定道理,至於能不能實現,那只有實踐才能證明了。

(這麼說肯定容易被噴,但如果要噴,請冷靜看完再噴。。。)

首先,這段話是從一個訪談中截取的一段話,而不是她的全部觀點,這樣來進行評價的問題有點以偏概全。題主沒有說的是下面這一段話。

她同時指出,不管從家庭還是從企業來看,稅負都已很重,減稅已刻不容緩。政府財政功能需要從吃飯財政、投資財政轉變到有效提供公共產品。

她的觀點是:第一,現在稅負很重,需要減稅。第二,政府財政功能需要轉變。我認為,這與廣大群眾和企業單位的體會是相同的,並沒有如某些“專家”一樣脫離實際空談或是說一些奇談怪論。所以請不要直接將這位學者劃為“磚家”行列,然後直接開噴。

其次,談到個稅改革問題,這位教授並沒有說不應該提高起徵點,而是在談論提高多少的問題。也就是說,她對提高起徵點本身是沒有異議的,只是幅度問題。同時,她也提到,對低收入人群的徵稅稅率是應該低的。因此我認為,她在訪談中談到的,是方法論的問題,並不是說她不贊成減稅。所以,這當然是一種稅改的思路,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冷靜的來看,至少我自認為,我的納稅人意識確實需要逐步培養。有了納稅人的意識,才能對政府如何使用納稅人的錢更加關注,才能更好地進行監督和督促,即使在個稅上我只交了1塊錢。從稅改的方向上來看,也正在引導大家逐漸從扣稅變成自主報稅的方式進行。所以,儘管有點彆扭和不習慣,但是我同意培養納稅人意識的說法。

稅改不是一步到位的,國家沒有了稅收也是不可能很好運轉的,只是個稅改革比較特殊,牽動每一個人的利益,受到重點關注是必然的。在我們國家稅收制度還不是那麼完美的時候,尤其最近又爆出了演藝圈陰陽合同的情況下,老老實實工作的人將自己的辛苦所得掏出來交給國家心情上多少是有些不爽的,但我想說的是,有進步總比原地踏步好,有動作總比沒有動作好,有學者發聲總比一潭死水好!


漁夫看提


非請自來。

當中的道理部分值得贊同。

這分為兩個層次,“起徵點”提高,可能是不用交稅;徵稅率低的結果就是少交稅。不交稅與少交稅,我想大多數人都更傾向選擇不交稅。呵呵,這是問題關鍵之所在,都懂的……

作為一個平民老百姓,賺點錢不容易,每分每釐都是肉,多支出一分錢袋就會少一分。稅種那麼多,對個人的所得稍微寬鬆徵收,讓利於民又何妨?物價高企,給我們留點錢建設小家吧。

以交稅增強納稅意識。對於略懂稅法的我而言,這是個偽命題!我們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哪樣沒有被徵稅。作為消費者,買個菜,做個飯都承擔著增值稅;買輛車,有車輛購置稅,每年還得交車船稅,加升油都交著消費稅、增值稅;買套房更厲害,契稅、增值稅好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等等,這都納稅了,意識還不夠強?

前些日子,我抽獎中了500元,還被代扣了100元的個人所得稅。我的天,100元就這樣沒了,20%的稅率啊。我去哪說理!

要不是多交100元稅,我就能多得100元。那樣,我可以少搬好些磚!


艾特迷


如果真的按照這樣的思路去制定個稅政策,那個稅就真的是窮人稅了,至少是繼續保持工薪稅格局不變。

恰恰是,在個稅中,起徵點需要保持合理水平,6000——8000是比較合理的。但是,稅率絕對不能降低。普通降低了,個稅就是大門朝富人大開,為富人省錢。因為,窮人和中等收入人群,都受不了稅率都大影響,受稅率影響的,是有錢人。特別是高收入人群,稅率每降一個點,就能省下很多錢。在這樣的情況下,要發揮個稅調節作用,就只能降低起徵點。畢竟,個稅也是稅收的主要來源之一,減少對富人的個稅,就等於減少國家稅收,減少公共財政來源,影響普通居民獲得公共福利的機會。

如果真的要降低稅率,應該是一二檔稅率低一些,越向上,稅率提高幅度越大。也只有這樣,個稅的調節作用才能真正發揮。


譚浩俊


我認為,增強大眾納稅人意識,前提是“公僕”的服務意識的提高,而不是擴大繳稅覆蓋面。因此教授想法雖好,只恐怕是空中樓閣。

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你要擴大覆蓋面,讓大多數人交上稅,也算不上不對。但是,請問“專家”,我們納稅人交的稅,你能告訴我們是怎麼花的嗎?讓那些出賣力氣賺錢的人們交上稅,就算是培養了他們的納稅意識了嗎?

個稅的起徵點高低無所謂?沒有一個合適的標準,給於執法者“自由裁量權”?專家的想法是不是太幼稚了點?最後的結果大家誰不是心知肚明!

這位專家的想法理論上不能說不對,可是放到操作層面來看,完全是“紙上談兵”,我可以說如果付諸實施,效果還不如直接提高起徵點。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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