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为何党争多

明末为何党争多

历史:《朝廷与党争》

出版:中华书局

“各是所是,各非所非,恩怨相寻,冰炭互角。”在中国历史上,明末堪称是党争最高峰,故有“明朝毁于党争”之论。

其实,惩于宋代灭亡教训,明代统治者对朋党问题高度警惕,朱元璋在《大明律》中明确提出:“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凡诸衙门官吏,若与内宫及近侍人员互相交结,漏泄事情,夤缘作弊而符同奏启者,皆斩,妻、子流三千里安置。”

为避免朋党,明廷对官员管理比较严格,除科道监察外,强化了宦官干政,使官僚体系与内官体系相互制约。此外,不设宰相,以避免专权;台谏可风闻言事,强化监督;监察官品秩低,却赋予重权,甚至“与辅臣等”,挑拨大官与小官互斗……种种安排,均不利于结党营私。

既然如此,明末党争又是如何发展起来的?

对此,不同人会有不同的见解,相关著作汗牛充栋,而《朝廷与党争》的特色在于史料特别丰富,呈现出历史本来的广阔与多元。通过本书精描的一个个细节,不难看出:明末党争是逐渐形成的,它是制度缺陷与管理者缺陷相互激荡的产物。

明代中后期皇帝缺乏实务能力,过度依赖官僚体系,一旦双方意见冲突,官员们常以集体辞职相抗衡,皇帝无可奈何,只好拉拢首辅以治官。

然而,明代抑相权,首辅也没有自己的合法团队,欲实现有效管理,只能依靠官员,所以首辅的立场摇摆不定。明神宗甚至向首辅王锡爵说出“朕为人君,耻为臣下挟制”这样的软话,可王最终还是倒向了官员们。

冲突给了官员们以存在感,所以他们有动力将意见冲突动辄上升为观念冲突,因此形成观念先行、藐视实务的氛围。在各种社会危机面前,明代官员的注意力反而集中在皇家废长立幼、册立妃嫔之类琐屑小事上,而争这些所谓的“国本”的意义在于:逼皇权不断退后,无法再有效监督官员。

明代中后期皇帝也很关注实务,明神宗曾是:“今内外章奏每日朕自亲览,应行的朕自批拟。”可没有自己的监察团队、执行团队,独立批阅章奏又有什么价值?无非是用自己业余的行政经验,去对抗专业官僚们的欺瞒。

执行力下降,无法“一竿子插到底”,这是体系升级后,管理者必然会面对的困境,只是作为封建皇帝,明代君主无法超越时代限制。

遗憾的是,在制度短板面前,明代中后期皇帝们表现得过于任性。以明神宗为例,既想推翻“嫡长继承”的祖制,又不敢担责任,他反复食言,得过且过,这就将主动权交给了官员们。

终于,经过持续冲突,博弈出了最坏结果——皇帝、首辅、官员均用不负责互相收买,共同开启了权力失序之门。于是,最粗糙、最不公平的组织方式——党争得以上位。以致到后来,无党争,则日常行政亦无法维持。

制度缺陷与管理者缺陷形成共振,结果自然是天崩地解。

当然,《朝廷与党争》中的材料特别丰富,每个读者都能从中得出自己的见解。好在,读史就是一个不断寻找线索、不断推翻线索的过程,而正式通过一次次寻找与推翻,方能磨砺出见识与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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