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定了!房价每年上涨10%,从医保角度分析房价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部署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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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个变化,告诉你《通知》都说了些什么

一、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新增40元。

二、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

三、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

四、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220元。

五、完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后,农村居民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无需个人再先行垫付医药费。

六、2019年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统一后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户籍。

七、城乡居民中低保、困补、低收入农户、残疾等13类困难人员个人缴费由政府给予全额补助。

八、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扩大:将从原有的833家定点医疗机构增加至3000余家。

九、开通线上缴费功能: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扣款缴费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助缴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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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通知》该如何执行

通知明确:2019年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启动实施。未出台整合方案和尚未启动运行的地区要抓紧出台方案并尽快启动实施;已启动运行的要实现制度深度融合,提高运行质量,增强保障功能。整合过程中,要结合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确保稳定连续参保,实现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完善新生儿、大学生以及已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等特殊人群参保登记及缴费办法,确保及时参保,杜绝发生参保空档期。

通知还指出,要全面推进和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通过互助共济增强门诊保障能力。尚未实行门诊保障的地区,要加快推进建立门诊统筹。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要逐步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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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利”,告诉你《通知》出台的意义何在?

利国:通知是国家层面首次从统筹城乡的角度,对城乡居民医保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体现了国家医保局职能整合和相关部门衔接过渡。

利民:巩固完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妥善解决农民工和“双创”人员异地就医问题,为城乡居民规范转外就医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减少跑腿垫资。

利社会:统一实行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对之前存在着很多如重复投保、报销待遇不足等问题都有了大大的提高和改善。这一次的合并,不光是在一些流程上大大的提高改善了,在一些很具体的、实惠的东西上也都有很多的改善和提高。这次统一也是国家城镇化速度加快建设之后的一个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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