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年后扇老师耳光,个案背后,存在着两种教育方式跨时空对抗

河南洛阳,看天气预报,这几天是一直雾蒙蒙的。可是即便雾霾让外出的人少了,健身散步的人少了,可是依然阻挡不了这件事,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那个拦住20年前老师,并狠掴耳光的常某,就是这件事的主角之一。

初见这个新闻,并不知道实际情况,首先第一个想法,是谴责这个没有尊师重道的年轻人,同时对挨了不知多少耳光的老师,表示同情。

然而后续更多信息流露出来,事情貌似隐隐有了反转的迹象。


学生20年后扇老师耳光,个案背后,存在着两种教育方式跨时空对抗


直到现在,学校一方和年轻人亲朋一方,两大阵营各执一词,吵的不可开交。学校说这位老师“性格内向”、“学生满意”、“无殴打学生事件”;而常某的同学,一边倒的力挺他,并愿意为当年的事作证。

但是有一点,二十年前可能发生的事并不能构成常某现在打人的正当理由,所以法律上并没有可以提供给他辩护的要素,自己反而违反了法规;而道德上,当街打人,确实不对。

在没有调查结论的当下,猜测谁是谁非,或者准确点说,谁错的更多,意义并不大。

但是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如果这个年轻人,上学时期并没有被老师羞辱殴打,二十年后,只是为了一时快感,只为了用自己成年后的强壮身躯,体会一下“二十年河东,二十年河西”的现世感。

然而这个年轻人,却被同村150人上书请愿,证明他“大方豪爽”;同级同学十几人出面担保“确有此事”;这个年轻人有自己的生意,说明他知道打拼,并不是“无业游民”不务正业;被打老师五个月没敢说出来,如果问心无愧,也不会当场说“对不起”。所以假设常某无缘无故只图一时之快,可能性有,但是不大。

然而反过来假设,老师当年真的有过分举动,造成常某这次的“冲动”,好像上面一切又都能说通。

当然,假设不能当真,这个事件,在近几十年里面,也几乎未发生过类似,只能算个案。只是由这件事想到,二十年前的学校教育,与现在的学校教育,到底是哪种更合适?

还记得二十年前上学时开家长会,不少家长都会对老师客气的说:孩子您多费心了,该打就打!

说归说,即便在当时,老师们真的使用了体罚,那绝大多数的情节,也是为了自己学生能够上进。因为在我的印象中,体罚过后,老师都会把学生们犯下的错误,在课堂上着重强调,无论是知识还是做事,他们对学生的态度,始终一丝不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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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极个别老师,会有过激行为,现在回想,确实有些发泄私愤之嫌。结合近几年频频爆出新闻,有些老师对女生的不轨行为,给她们幼小的心灵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如同一位网友的评论:教师是一个值得尊重的职业,但不是所有老师都值得尊重,他们只是披着“老师”外衣的野兽。

总有老鼠意图坏掉一锅汤,可是我们不能否定这锅汤原本的味道。

河南这位张老师所在的学校,极力为他辩护,称其“不存在殴打学生的行为,而即便有,也是十几年前的事”。

这种不负责任的说辞,让我看完气得笑了。十几年前的事,难道不是事儿吗?就像常某父亲对媒体说的,他多次批评常某,但是老师当年打的他留下阴影,怎么算?

二十年前老师的行为,可能改变了一位学生的人生轨迹。虽然受害者拿不出自己人生轨迹被改变的证据,无法被法律认可,但是二十年前老师的行为,与“命运刽子手”有什么区别?

无论如何,这种行为即便能逍遥法律之外,其在道德上永远也讲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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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学校说张老师现在不存在殴打学生行为,直接“对抗”常某说的“殴打羞辱”。然而绝大多数的可能,是所有老师都不敢打了。二十年前后的教育状态,有“激烈对抗”的趋势。

因为现在的状态已经变成,孩子在学校被体罚,家长第一个跳起来“过激反应”。

前段时间那个小学生,因为迟到被老师罚站半分钟,却被学生当派出所长的爸爸抓近所里关了大半天。

说实话,哪个老师还敢打?

打是不敢打了,但是一种叫做“冷暴力”的东西,又悄然萌发,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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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孩子上小学,经常谈起孩子学校的老师,总结起来大概有以下几点。

一个是课堂流程化,讲完为本,不管学生能不能跟上。

二是作业任务繁重,扯上两个家长,还要弄到晚上十点以后。

三就是刚说的“冷暴力”,哪个孩子犯错,不会被体罚,而是被忽略,上课从不提问,座位调整到边角等等。

当然,不能说这是常态,只能说或多或少的存在。相信大部分年轻教师依然尽职尽责,教师职业仍然值得尊敬。

但是作为“体罚”的替代品,“冷暴力”依然有它生存的土壤,所造成的伤害还要更大。

怎样的教育,才能算上合格的育人之道?大概很难给出答案。

本来这条探索的道路就曲折坎坷,为什么总是不时的会有人跳出来,他们以或老师或家长或学生的身份,把传承千年的“尊师”与“重道”四个字,狠狠地践踏。

金庸先生《倚天屠龙记》里面有一对师徒,似乎把二者关系演绎到了极致。

金毛狮王谢逊,早年被师父成昆以不可告人的目的,屠尽全家性命。为了找成昆报仇,黑化成魔,在江湖上屠出恶名。

若有人敢写文章说谢逊的“魔头”身份,不是师父成昆一手造成的,恐怕他的评论区,会被无数金庸迷轰炸的满目疮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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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最后,在少林寺,谢逊与成昆算总账,废掉他武功,夺走他眼睛;谢逊大仇得报,自废武功,皈依佛门。

当时谢逊说的话让人记忆犹新:

“成昆,你杀我全家,我今日毁你双目,废去了你的武功,以此相报。师父,我一身武功是你所授,今日我自行尽数毁了,还了给你。从此我和你无恩无怨,你永远瞧不见我,我也永远瞧不见你。”

江湖儿女恩怨分明,虽是同一个人,前一声“成昆”,后一声“师父”,传道之恩要报,血海深仇也要报。

毕竟是小说,极端化的情节,是为了表达作者对师道足够的尊重,以及对恩怨清晰的界限。

谢逊的经历,与洛阳发生的那件事,有神似,也有不同。只期望二十年前那种事没有发生,也希望二十年后这种事不再发生。师还是师,徒仍是徒,其他的私怨,勿施于对方,那对方自然也不会当街“暴走”。

而对常某来说,这次的行为因痛苦而来,却没有因为痛苦的宣泄得以结束,似乎新的痛苦又将开始。但相信法律和舆论,都将给予公正:自己的错误应付出代价,对方的错误若真存在,也应有相应“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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