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大晚上闖入別人家中,女主人反省:只因十年前兩人曾約定……

在不久前的晚上,家住揚州市梅嶺街道的張大姐,一如既往地在廚房做家務活,忙碌但是很幸福。沒想到家中卻突然闖入一名男子,到處翻箱倒櫃,還把房門給踹壞了,似乎在找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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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私闖民宅是個比較嚴重的違法行為,居民是有權對違法人員採取驅趕行為,並禁止違法人員再次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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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張女士卻對這名男子毫無辦法,只能任由他在家中尋找。因為她害怕莽然阻止男子,會影響兩人的關係,連原來應得的東西都會失去。張女士只能選擇報警求助,可是當民警趕來時,男子已經揚長而去,只留下一片狼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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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這樣無理的私闖民宅,可是很容易引起防衛過當的案件啊!可是,現場的情況卻顯示,張女士及家人並沒有與男子產生激烈的衝突,這是怎麼回事?據警方調查,

該男子其實並不是外人,他是張女士的弟弟小張。

而小張之所以會闖入姐姐的家中,到處翻找的原因,則是因為小張家的房產證寄放在姐姐的家中。原來,在10年前,小張的歲數也不小了,準備買房子居住跟老婆和孩子一起居住。但是迫於囊中羞澀,小張向姐姐借了10萬元,因為兩人是親姐弟,他們並沒有立下字據,而是拿小張的房產證作為抵押。只要小張把錢還了,房產證自然也會還給小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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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小張為什麼要來“搶”房產證呢,是不想還錢了嗎?原來,小張已經準備好了10萬元,準備還給姐姐。沒想到張女士突然提出了別的要求,當初借出的10萬元,在現在的肯定已經升值了,所以希望小張可以把升值的部分也一併還了,如果錢不夠,可以把房子賣了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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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姐姐的提議,小張感到非常憤怒,只能在晚上前來找尋房產證。

張大姐看到弟弟現在的態度,害怕連當初借的10萬元都拿不回,又怎麼敢阻攔。之後,在第三方的調解下,小張最終把當初借的10萬元還給了張女士。可以說姐弟倆之所以反目成仇,就是因為觀點不同才導致的。那麼,我們在借款的時候是否應該按物價的增長率來償還欠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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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師表示,因為該行為不屬於商業行為,是普通的民間借貸,沒有這麼多規矩。原則上是“借多少還多少”

,如果真的是時間久遠,還款人惡意拖欠的,可以在保留證據的情況下友好協商,確定還款的金額。對此,你們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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