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鴆殺的由來

在古代用毒藥致死人命是謀害人或懲罰人的常用手段,現在大家在影視劇或文學作品中經常會鴆殺的說法或情節,如《水滸傳》第二十五回“王婆計啜西門慶,淫婦藥鴆武大郎”,這裡說的鴆並非是鴆毒之鴆,而是用的砒霜害的武大郎性命,只是習慣將毒藥傷人稱之為鴆殺。

鴆是一種鳥,與雕或貓頭鷹大小相似,羽毛紫黑色,長長的脖子,赤色的喙。雄鳥名叫運日,雌鳥名叫陰諧。相傳鴆鳥以毒蛇為食,毒蛇的毒性滲透到鴆鳥的每個器官,不僅肌肉、內臟有毒,喙和羽毛也有劇毒,鴆的巢下數十步內寸草不生。鴆鳥的毒性來自於毒蛇,但又可以以毒攻毒,化解毒蛇的毒性。李時珍《本草綱目》有記載,人如果被毒蛇咬傷,刮下少許鴆鳥喙的角質,敷在傷口,可以立即止毒。常人如誤食鴆鳥肉,就要送命。將鴆鳥的羽毛在酒中浸泡,這酒就是人們常說的鴆酒。

歷史上鴆殺的由來

早在春秋時期,鴆毒已被作為害人的手段,公元前656年,晉獻公寵妃驪姬企圖謀殺太子申生便用的鴆酒。到漢代,使用鴆毒殺人的事件較為常見了。公元前195年,劉邦死,惠帝劉盈繼位,呂后擔心趙王如意成為帝位的威脅,便把他招到長安,用鴆酒毒死。之後呂后又想用鴆酒毒死齊王劉肥,後因惠帝劉盈未遂。至此以後鴆毒便是陰謀害人或懲罰人的常用手段。

鴆毒之所以經常為人採用,因其毒性猛烈,正如東漢霍謂所言“未入腸胃,已絕咽喉”。五代時,南唐烈祖李昇疑心老臣周本,在一次宴會中便在酒中下了鴆毒,賜給周本,周本疑心,便取空杯一隻,將毒酒分成兩份,邀烈祖李昇同飲,烈祖不敢接,此時著名優人申漸高假借以舞助興對烈祖說,此酒吾飲,說完便將兩杯酒合成一杯,一飲而盡,並將空杯置於懷中,匆忙離去。烈祖忙派親信攜解藥救申漸高,但申漸高已腦漿迸裂而死。

由於鴆毒害人非常殘酷,所以古代早就有人反對使用鴆毒,戰國時曾有楚國駙馬買下有鴆毒的酒並將毒酒全部倒入江中銷燬,一時傳為美談。到了晉代,朝廷曾下令禁止鴆毒,並規定鴆鳥不許過江。石崇任南中郎將、荊州刺史時曾捕獲一隻鴆鳥雛鳥,交給後將軍王愷養護,後被人告發,朝廷下旨寬宥了石崇,命令將鴆鳥雛鳥在街市當眾燒死。但是需要說明一點,晉代禁用鴆毒,並不是禁絕一切毒死人的方法,那時常用的毒殺手法是金屑酒。

晉代以後,毒殺人的方法越來越多,更為常見的是使用信石即砒霜。由於鴆毒歷史悠久且毒性猛烈,所以後來即使使用其他毒物謀害人命,也習慣的稱之為鴆或鴆殺。後世雖也偶有傳出鴆毒殺人事件,如明末奸臣阮大鋮之女阮麗珍即為鴆毒所殺。到了近現代鴆毒已成為歷史,鴆鳥這種動物如今似乎也杳無蹤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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