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背上的酒肉之礼

蒙古族是我国东北主要民族之一,是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蒙古(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地区和国家的主要民族之一。

马背上的酒肉之礼

蒙古人自称“蒙古”(Mongol)。“蒙古”这一名称较早记载于中国《旧唐书》和《契丹国志》,其意为“永恒之火”或“永不熄灭的火”,别称:“马背上的民族”。

约在公元7世纪前,蒙古族先民居住在额尔古纳河一带,后来西迁到了鄂嫩河上游不尔罕山(大肯特山)和克鲁伦河一带。

到公元12世纪,蒙古族已经散布在今鄂嫩河、克鲁伦河、土拉河等三河的上游和肯特山以东一带,并分衍出乞颜、札答兰、泰赤乌等部落。

马背上的酒肉之礼

此外,在蒙古草原和贝加尔湖周围的森林地带,还有塔塔尔、翁吉剌、蔑儿乞、斡变剌、克烈、乃蛮、汪古诸部。游牧在草原上的被称作“有毡帐的百姓”,主要从事畜牧业;居住在森林地带的被称作“林木中的百姓”,主要从事渔猎业。

公元11世纪,结成了以塔塔尔为首的联盟,因此,“塔塔尔”或“鞑靼”曾一度成为蒙古草原各部的通称。宋、辽、金时代,把漠北的蒙古部称为黑鞑靼,漠南的蒙古部称为白鞑靼。

公元13世纪初,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诸部后,逐渐融合为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蒙古”也就由原来一个部落的名称变成为民族名称。

马背上的酒肉之礼

萨满教是蒙古人古老的原始宗教。萨满教崇拜多种自然神灵和祖先神灵。成吉思汗信奉萨满教,崇拜“长生天”。

直到元时期,萨满教在蒙古社会占统治地位,在蒙古皇族、王公贵族和民间中仍有重要影响。皇室祭祖、祭太庙、皇帝驾幸上都时,都由萨满教主持祭祀。

那达慕大会是蒙古人民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传统活动,也是蒙古人民喜爱的一种传统体育活动形式。锡林郭勒盟的那达慕最具代表性。

马背上的酒肉之礼

蒙古人富有特色的食品很多,例如烤羊、炉烤带皮整羊、手抓羊肉、大炸羊、烤羊腿、奶豆腐、蒙古包子、蒙古馅饼等。民间还有:稀奶油,蒙古族常备奶制品;奶皮子;煺毛整羊宴,是蒙古传统宴客菜,祭祀活动时也常用;熟烤羊,内蒙鄂尔多斯地区风味菜肴;白菜羊肉卷;新苏饼,蒙古人民间传统糕点;烘干大米饭,蒙古族风味小吃。

蒙古牧民视绵羊为生活的保证、财富的源泉。日食三餐,每餐都离不开奶与肉。以奶为原料制成的食品,蒙古语称“查干伊得”,意为圣洁、纯净的食品,即“白食”;以肉类为原料制成的食品,蒙古语称“乌兰伊得”,意为“红食”。

马背上的酒肉之礼

蒙古人骑马、驾车接近蒙古包时忌重骑快行,以免惊动畜群;

若门前有火堆或挂有红布条等记号,表示这家有病人或产妇,忌外人进入;

客人不能坐西炕,因为西是供佛的方位;

忌食自死动物的肉和驴肉、狗肉、白马肉;

办丧事时忌红色和白色,办喜事时忌黑色和黄色;

忌在火盆上烘烤脚、鞋、袜和裤子等;

禁止在参观寺院经堂、供殿时吸烟、吐痰和乱摸法器、经典、佛像以及高声喧哗,也不得在寺院附近打猎。

马背上的酒肉之礼

火忌:蒙古人崇拜火、火神和灶神,认为火、火神或灶神是驱妖避邪的圣洁物。所以进入蒙古包后,禁忌在火炉上烤脚,更不许在火炉旁烤湿靴子和鞋子。不得跨越炉灶,或脚蹬炉灶,不得在炉灶上磕烟袋、摔东西、扔脏物。不能用刀子挑火、将刀子插入火中,或用刀子从锅中取肉

水忌:蒙古人认为水是纯洁的神灵。忌讳在河流中洗手或沐浴,更不许洗女人的脏衣物,或者将不干净的东西投入河中。

马背上的酒肉之礼

看过二月河的小说《雍正皇帝》的人,应该还记得年羹尧劝酒的法子:若在座的敬酒不喝,就把敬酒女奴的手砍下来,再不喝,再砍,直到客人喝了杯中酒为止。年羹绕是满人,不过蒙古人劝酒也是一个路数的,只要你曾经端起过酒杯,且酒量只是一般般,那这顿饭你就只能站着进来躺着出去了。

到蒙古族地区旅游的人印象最深的大概都是歌舞哈达和喝酒了,因为到草原旅游几乎都是一个调调:先在辽阔的草原上看风景、然后骑骑马、看看羊群、最后,无一例外都是进蒙古包献哈达、吃肉喝酒。

马背上的酒肉之礼

内蒙古赤峰当地的习俗,只要是端过酒杯了,不喝醉酒就不是朋友。女的还能有点优待,男同胞一定是跑不了的。据说,当地人劝酒最绝的是你不喝他就不坐下,不仅进行下一个节目,有唱歌的人也就不能停,就一直冲着你唱。

蒙古人不分男女都爱喝酒,不过男人要比女人凶得多。蒙古人游牧四方,多时也见不到一个人影,孤单寂寞加之天气严寒冬季漫长,就跟俄国人爱喝酒一样,实在是地域气候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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