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今年1號文件聚焦公益訴訟

日前,安徽省推進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以2019年1號文件的形式,向該省各市、縣政府及省直各部門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公益訴訟應訴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依法履行行政公益訴訟應訴職責,自覺接受司法監督。據悉,這是安徽省政府繼2017年5月出臺全國首個省級政府支持行政公益訴訟的指導意見後,制定的又一支持配合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按照修改後行政訴訟法規定,行政公益訴訟的對象是行政機關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4個領域的違法行使職權行為或者不作為。該通知強調,各級政府對行政公益訴訟4個領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有領導責任,4個領域的主管部門負有直接責任。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要依照法定職責,積極支持和配合檢察機關開展行政公益訴訟活動。對檢察機關提出的訴前檢察建議,要全面對照,認真梳理,分析原因,提出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對檢察機關提起的行政公益訴訟,被訴行政機關的負責人必須出庭應訴。對法院作出的行政公益訴訟生效裁判,被訴行政機關要嚴格執行。

該通知還就建立長效機制、從源頭預防和減少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的發生作出了規定,強調要加強對行政公益訴訟個案的剖析和類案的研究、加強4個領域的立法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強相關領域的行政執法工作。通知特別要求司法行政部門、政府法制機構要加強與同級檢察機關、法院的溝通聯繫,整理彙編行政公益訴訟典型案例,以案說法,做到“辦理一案、糾正一片”,同時對行政公益訴訟多發領域、多發地域開展執法檢查,對問題突出、整改不力的行政機關予以通報,以推動問題整治到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