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提倡“人性本善”,而不是“人性本恶”?

为什么要提倡“人性本善”,而不是“人性本恶”?

“人之初,性本善”是我们每个人最熟悉不过的一段小学课文,也算是体制课本中精选出的国学必背段落。对于这句脍炙人口的名言,想必很多人曾经都是深信不疑的。

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见识得多广,很多人也许会以一种“看破世态炎凉”的姿态嘲讽道:纯粹扯淡!

这不禁使我想起孟子的一句话: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真正的成熟不是在历经沧桑后,变得越来越圆滑;而是无论岁月如何打磨,都不会丧失那一颗赤子之心。知世故但不世故,才是一位真正通达之人。体制学校之所以要从小教育大家“人性本善”,我想原因也在此。

为什么要提倡“人性本善”,而不是“人性本恶”?

“人之初,性本善”出自宋朝以后的启蒙必读《三字经》,而最早提出者正是亚圣孟子。孟子曾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

当然,对于孟子的“性善论”,后人大部分都认为孟子是在说“人性本善”;也有一少部分人因为孟子没有明确提出“本”这个字,故而认为“人性向善”。但不管怎么说,整个儒学体系都比较倾向于“人的本性都是善良的”。

后来荀子又提出“性恶论”,直接为法家思想奠定了理论依据。正因为人性本恶,所以必须通过严刑峻法以震慑之。

实际上,无论是“性善”还是“性恶”都没有错,只是所指的“性”不同罢了。“性善”指的是人的“天性”,也就是佛家的“自性”,儒家的“良知”,道家的“真性”;说“性恶”指的是人的“禀性”,也就是《尚书》中所言的“人心”,宋明理学所要“灭”的那个“人欲”。

为什么要提倡“人性本善”,而不是“人性本恶”?

我们常讲的“修身养性”那个“性”其实就是纯善无恶的“天性”,否则岂不越养越坏?当代很多人在“性善”与“性恶”上争来争去,只是各执一端,甚至争的都不是一回事,没有任何意义。

有人认为儒家的“性善论”是封建专制用来“愚民”的?不得不说这种见解相当肤浅。如此说来,体制学校把“性善论”纳入教材,也是用来“愚民”的吗?

给大家打个比方,假如你前面坐着两个人,一个说:“我坚信人性是恶的!”另一个说:“虽然我看到太多丑恶现象,但我依然相信人性本善。”

如果两个人都是发自内心说这样的话,你觉得哪一个会更有“安全感”?我想正常人都会选择第二个。何以故?因为一个人倘若坚信“人性本恶”,那么他往往会把自己错误的言行举止归结为“理所当然”,以至放任自流,这种人是相当可怕的。

为什么要提倡“人性本善”,而不是“人性本恶”?

他们对待别人,往往猜忌心很重,认为大家都在“图谋不轨”,从而破坏了社会的和谐。

坚信“人性本善”者则不然,虽然也会做出一些违背道德的事,但他们会多出一些“羞耻心”,常常反躬自省:“我还是不是个人?”从而使自己的修养不断提升。

对待他人,他们会多一份宽容,不会太苛刻。因为他们会认为“犯错往往不是出于本性,而是逼于无奈之举。”这就是体制学校为什么把“人性本善”纳入教材的根本原因,不是为了“愚民”,恰恰是为了“和谐”。

且就“人性本善”的原理分析,也不无道理。正如孟子所言,人天生就具备同情心,礼让心,羞耻心,是非心。有人说,我就是没有这四种心,咋的!孟子则会说:“那你就不是人,是禽兽!是畜牲!”你听到这话要是不高兴了,孟子便会笑着说:“我就说你小子还是有羞耻心的嘛!”

为什么要提倡“人性本善”,而不是“人性本恶”?

这就好像王阳明当年抓住一个盗贼,一路上给这家伙大谈“良知说”。盗贼实在是受不了了:“王夫子哟!求你不要再折磨我了,讲的什么东东,我一句都不懂。”

这时正值夏天,天气比较炎热,盗贼自发把上衣脱掉。王阳明笑着说:“天气这么热,你把裤子也脱了吧。”

“脱就脱,有什么了不起的。”因为盗贼还有条内裤。

王阳明又说:“你干脆把内裤也脱了吧。”

盗贼突然脸色一变:“这样恐怕不好吧。”

王阳明笑着说:“对头!这就是你的良知。”

大家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打心底都是向往“真善美”的。在观看类似于《忠犬八公的故事》这类影片时,大部分人都会情不自禁的落泪。人为什么会受“感动”,就是因为外在的“善”与内心本有的“善”发生了碰撞。

为什么要提倡“人性本善”,而不是“人性本恶”?

人们在面对一件突发事件时,大部分人立场基本都倾向于“善”的一面。即便这个人心肠已然很坏,也同样清楚其中的是非对错。这就是人的“天性”,不教就会。

那么,所谓的“恶人”,他们是不是“真心”想做坏事呢?肯定不可能是“真心”的。也许有的犯罪分子会回答:“老子乐意这么干!咋的!”其实,我们都明白他是在赌气。也就是说,人做坏事往往都是被“逼”的。打心底讲,人都愿意做好人。

正如孟子所言:“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也就是说,水一般都是向下流的,倘若向上流肯定是外在力量所致,人学坏往往也是如此。

恶人其实都是一帮“可怜人”,行凶作恶其实很累的,因为不符合“本性”,则常常感到郁闷,纠结,忐忑不安。因此古今中外圣哲面对恶人,往往采取“感化”措施,激发他内心本有的“善良”。

为什么要提倡“人性本善”,而不是“人性本恶”?

西方有这样一个故事,说一个小偷在教堂偷了一盏油灯,刚出教堂就被警察抓个正着。但当警察把小偷带到牧师面前辨认时,牧师却拿出另外一盏油灯说:“这是我送给他的,他还有另一盏忘了带走。”

自此,小偷彻底改过自新,成为一位大善人。如果按照一般人的想法,是非一定要明确,绝对不能“姑息养奸”。想必这个小偷后来可能会变得更坏,因为他感受不到爱,内心只会对这个社会充满“报复”。

“感化”用对地方可以使恶人发自内心地悬崖勒马,用错地方确实也会“姑息养奸”。但这个社会要想真正和谐,更多需要的是“感化”的力量,而不是“求全责备”。

法制从大方面入手去维护社会的安定,人心的安定却必须从道德入手。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但后者更是大家所需要的。因为我们不是机器,我们都是“人”。

为什么要提倡“人性本善”,而不是“人性本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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