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过度”纵容网络暴力

“民主过度”纵容网络暴力

所谓网络暴力,即通过网络渠道发表不承担责任的侮辱、毁谤、煽动性言论、图片、视频等现象。

这种现象随着互联网信息分享的多样化,已经严重的干扰了正常的网络环境。并且在近年来更呈现出了越演越烈的态势。

而网络暴力所针对的群体,也基本覆盖到了社会的各行各业、各类群体。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某患病的前央视主持人通过煽动网络暴力,对影视娱乐行业一些从业人员为期近两个月的恶意炒作。

还包括近日昆山地区因交通事故引发命案死者的恶意攻击等等。

实际上前央视主持人以曝光方式的要挟行为显然是一种完完全全的小人行径,而昆山交通事故中,虽然死者落得夺刀丧命的结局确属咎由自取,但事件本身也仅仅是双方一时意气之争。

诸如此类正常价值观下,是非曲直一目了然的事件,在目前这样一个充斥网络暴力的环境下,只要有能力去煽动网络暴力、左右社会舆论,无论精神状态堪忧前央视主持人,还是参与斗殴失手杀人的事件当事人,甚至都能被赋予“英雄”的名号。甚至“公众舆论”包装下的网络暴力、已经可以达到一个可以扰乱司法、混淆是非的程度了。

“民主过度”纵容网络暴力

作为社会暴力的延伸,看待网络暴力,当然需要我们返回社会层面去寻找这种现状的形成原因。实际上这种现状实际上也并非国内的特有产物,而是建立在“过度民主”的国际环境下的一种通病。

在文章《现代历史观存在一个严重的误区》中我说过,人类社会长期的发展轨迹,是建立在一种兴衰、起伏的往复循环前提下的。

所以以文艺复兴、大航海、法国革命等等事件作为起点,历经数百年发展至今世界环境则仅仅是在重复一个由衰至兴、由乱到治的循环。这种循环同时也是人们在观念上由生存到实现自我的一种发展。也就是说人类在社会兴衰的不同阶段,观念层面的追求也是大相径庭的。

作为再次走向兴盛的起点,建立在反对宗教王权前提下的推倒重建过程所形成追求民主的权利和自由的摆脱束缚,在当时本身是毋庸置疑的。而在一个存在波峰低谷、潮起潮落的社会发展周期中,显然随着人们观念的进步,比公民权利和摆脱束缚更重要的,更是一种对规律理解下上下有节的礼仪,和顺时而动、顺势而为的智慧。

正是由于缺少这种建立在正视自我和传承积累下的崇高智慧,也就自然导致了,在度过求存的残酷阶段后,目前的世界文化依然在一味强调和放纵已经不合时宜的民主权利,使得社会陷入道德不明、纲理不通,物欲横流、矫揉造作、毫无底线的现状。而网络暴力的形成也正是在这样一种过度放纵和法不责众的环境下,以“公众民意”来粉饰自身扰乱视听、肆意妄为的现状。

虽然近期国家在司法方面已经开始重视对于这种行为的惩处,但在完善作为约束社会道德基本底线的法律同时,我们更应该认识到,和谐的社会关系、人们的道德品质决不能仅仅来自法律的束缚,而是建立在厚积薄发下的观念培养。

“民主过度”纵容网络暴力

诸葛亮

最后,针对目前“工具超前、观念落后”的世界环境,我们来引用和传承中华文明中的先人智慧,把弘扬传统和现代社会真正结合起来,做到“古体今用”,看一看先贤是如何来对社会进行治理的。

这里我们截取经典著作《三国演义》第六十五回中,刘备初入蜀地后,面对孔明所拟定颇重的刑法,孔明与法正之间的一番对话。

法正曰:“昔高祖约法三章,黎民皆感其德。愿军师宽刑省法。以慰民望。”

孔明则曰:“君知其一、未知其二:秦用法暴虐,万民皆怨,故高祖以宽仁得之。今刘璋暗弱,德政不举,威刑不肃;君臣之道,渐以陵替。宠之以位,位极则残;顺之以恩,恩竭则慢。所以致弊,实由于此。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恩荣并济,上下有节。为治之道,于斯著矣。”

面对法正类似于我们现代过度提倡民主的“宽刑省法。以慰民望”观点,孔明显然更能够认识到要去顺应社会周期发展来张弛有度、宽柔并济的用法。当然孔明的一席话也自然受到了法正的拜服。

而目前的世界环境,也确实在过度强调民主的环境下形成了一种“德政不举,威刑不肃”的现状,而这种现状也自然会落得“宠之以位,位极则残;顺之以恩,恩竭则慢”的结果。

我们在这样一个信息传播更便利、工具更发达的时代,在去传承古人文明、智慧的过程中,古人能够认识到的,我们是没有理由不做到青出于蓝。而真正抑制网络暴力继续发展的关键,也就在于认清目前国际环境下的“过分民主”现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