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風易俗」拒絕賭博陋習!

新年將至

拜年,走親戚,朋友聚會

是不是流程太單一

來點娛樂活動放鬆一下

打打摜蛋、玩玩鬥地主、搓搓麻將?

娛樂,當然可以

但是小浦在此提醒大家

一定要拒絕賭博、拒絕賭博、拒絕賭博!!!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什麼情況下算是賭博?你知道麼

江蘇省公安廳《關於正確界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情節》的指導意見中有設定2種賭博的違法行為:

1、為賭博提供條件:

(1)為賭博提供條件獲利200元以上的;

(2)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的;

(3)為賭博場所、賭博人員充當保鏢,為賭博放哨、通風報信,為賭場多次接送參賭人員,在賭場放高利貸的;

(4)採取不報經國家批准,擅自發行、銷售彩票的方式,為賭博提供條件的;

(5)明知他人從事賭博活動而向其銷售具有賭博功能的遊戲機的;

(6)組織、招引中國公民赴境外賭博的;

(7)以營利為目的,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為賭博提供條件的;

(8)以營利為目的,為投放具有賭博功能的遊戲機提供場所的;

(9)國家工作人員為賭博提供條件的。

2、賭博:

(1)在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賭博的;

(2)多處投放具有賭博功能的遊戲機的;

(3)引誘、教唆未成年人賭博的;

(4)國家工作人員參與賭博的。


「移風易俗」拒絕賭博陋習!


下面大家學習下關於賭博的違法行為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賭博罪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移風易俗」拒絕賭博陋習!


日前,為了加大對聚眾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查處打擊力度,淨化節日期間社會風氣。

公安部全國集中打擊賭博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辦公室也下發了《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通知》。

1、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2、參與以營利為目的的聚眾賭博、計算機網絡賭博、電子遊戲機賭博,或者到賭場賭博的。

3、採取不報經國家批准,擅自發行、銷售彩票的方式,為賭博提供條件,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4、明知他人實施賭博違法犯罪活動,而為其提供資金、場所、交通工具、通訊工具、賭博工具、經營管理、網絡接入、服務器託管、網絡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費用結算等條件,或者為賭博場所、賭博人員充當保鏢,為賭博放哨、通風報信,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5、明知他人從事賭博活動而向其銷售具有賭博功能的遊戲機,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對這五類行為,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處罰: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的,處15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或者依照規定實行勞動教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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